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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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指生物族群經過天擇演化後,在生理或行為等層面得到適合在特定環境生存的特徵。適應發生在族群的層次。
適應的對象包括:
- 空氣、水、食物與養分。
- 物理狀態如溫度、光線與熱。
- 在天敵的威脅下生存
- 尋找伴侶、生殖
- 對以上各種狀況發生改變時的行為和生理反應。
在生物學中,適應有三個相關的意義。 首先,適應是自然選擇的動態演化過程,使生物適應其環境,增強其演化適應度。 其次,它是人們在這個過程中所達到的狀態。 第三,它是一種表型特徵或適應性特徵,在每個個體生物體中具有功能性作用,透過自然選擇得以維持和演化。
從歷史上看,從恩培多克勒和亞里斯多德等古希臘哲學家時代起,人們就已經描述了適應。 在 18 世紀和 19 世紀的自然神學中,適應被視為神存在的證據。 相反,查爾斯·達爾文則提出透過自然選擇來解釋適應。
適應與生物適應度有關,生物適應度控制著透過等位基因頻率的變化來衡量的演化速率。 通常,兩個或多個物種會共同適應和共同演化,因為它們發展出與其他物種(例如開花植物和授粉昆蟲)相互關聯的適應能力。 在擬態中,物種進化得與其他物種相似。 在穆氏擬態中,這是一種互惠互利的共同演化,因為一組具有強烈防禦能力的物種(例如能夠螫人的黃蜂)都會以相同的方式宣傳它們的防禦能力。 為一種目的而進化的特徵可能會被用於不同的目的,就像恐龍的絕緣羽毛被用於鳥類的飛行一樣。
適應是生物學哲學的一個主要主題,因為它涉及功能和目的(目的論)。 一些生物學家試圖避免使用暗示適應目的的術語,特別是因為它有暗示神存在的意圖,但另一些生物學家指出,適應必然是有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