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爾斯-布里格斯性格分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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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英語:Myers-Briggs Type Indicator,簡稱MBTI,或譯麥布二氏心理類型量表[1])是一種人格類型的評量工具,由榮格的類型理論發展而來,它表明人們天生在感知和決策的方式上存在不同心理偏好[2][3][4][5]。其理論中最淺顯的部分是四組相反的先天偏好:內向與外向(Introversion-Extraversion[i])、實感與直覺(Sensing-iNtuition)、思考與情感(Thinking-Feeling)、判斷與感知(Judging-Perceiving),四項偏好可組成16種穩定的人格類型[7][8][9]。該指標旨在讓健康個體理解自己和彼此的認知與決策傾向,並不反映能力或品格[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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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I是由兩名美國人——凱薩琳·庫克·布里格斯和她的女兒伊莎貝爾·布里格斯·邁爾斯所建構[11],最早於1944年發表[12]。這項指標的理論基礎來自瑞士精神科醫師兼精神分析師卡爾·榮格(Carl Jung)的著作《心理類型》(德語:Psychologische Typen,英語:Psychological Type)[13]。邁爾斯認為榮格的著作對大眾而言過於複雜難懂,於是嘗試將榮格認知功能(英語:Jungian cognitive functions)整理得更加易於理解[11]。榮格提出了內向性與外向性(I-E)及四種主導性的心理功能(S-N及T-F),構成8大「主導型」;MBTI的類型動力學框架在其基礎上添加感知與判斷(J-P)維度,因而確認了「輔助」功能,形成16種人格類型,如「INEFIP」類型的主導功能是內向情感(英語:Introverted Feeling,簡稱Fi),輔助功能是外向直覺(英語:Extraverted iNtuition,簡稱Ne)[14]。
在支持MBTI有效性的研究中,據估計有三分之一到一半都是由邁爾斯&布里格斯基金會(英語:Myers & Briggs Foundation)所運營的心理類型應用中心(英語:Center for Applications of Psychological Type)所進行,並發表在該中心之《心理類型期刊》(英語:Journal of Psychological Type)上;這引起了獨立性、偏見及利益衝突等質疑[15]。儘管MBTI與某些心理學理論相似,但它被批評為偽科學[16],並未在相關學術研究領域獲得廣泛承認[17]。該指標顯示出重大的科學(心理統計學)缺陷,主要包括評量效度及信度不理想[18][19]、評量的類別不獨立以及不全面等[25]。有見及此,經過不斷修正調整,MBTI近年的版本在信度和效度方面已有所提升[4][26]。
MBTI中使用的四個量表,與五大性格特質(英語:Big Five personality traits)之中的四個有一定的相關性,後者更為不同領域普遍接受[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