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邁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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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邁永(1959年1月18日—2011年7月19日),男,漢族浙江蕭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也因為「錢多、房多、女人多」被坊間戲稱為「許三多」[1]

快速預覽 許邁永, 杭州市副市長 ...
許邁永
杭州市副市長
任期
2008年4月—2009年4月
杭州市西湖區區長
任期
2002年6月—2006年4月
蕭山市副市長
任期
1993年1月—1997年7月
個人資料
出生(1959-01-18)1959年1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蕭山縣
逝世2011年7月19日(2011歲—07—19)(52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寧波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84年4月加入-2011年開除)
配偶戚繼秋
母校 澳洲梅鐸大學
關閉

生平

許邁永父親雙目失明,以算命為生,母親參加農業生產勞動,兩個弟弟和侄女也都失明。

許邁永曾任中共蕭山市委常委、副市長,杭州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2]。2008年4月,任杭州市副市長。

2009年4月28日因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2月22日被移送司法機關。落馬後其妻子戚繼秋也被一同帶去調查。許邁永的「雙規」也給杭州帶來了官場地震[1],不僅多家與之關聯密切的企業受到影響,房地產市場受到衝擊[3];還牽扯到其上司「房地產書記」王國平[4][5]

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許邁永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安排工作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5億餘元。侵吞國有資產5300萬餘元,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萬餘元[6]。期間還與多達兩位數的女幹部有染[2]

2011年5月12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許邁永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6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

許家人以及本人認為合適量刑應為15年,曾多次要求減刑未獲成功,死刑覆核也未獲成功[7]。2011年7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許邁永在寧波被執行死刑,終年52歲。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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