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士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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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護士管理局,簡稱護管局(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成立於1999年5月3日,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64章《護士註冊條例》而成立的法定機構,其目的是確保護士的專業水平和操守。
護管局的主要職能
- 負責為具有任何護士專業學科資格而有意註冊或登記的人士進行註冊或登記[1]。
- 管理就護士註冊或登記而開辦的護理訓練課程[2][3][4]。
- 釐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及護理訓練考試的標準,並負責舉辦該等考試。
- 就護士被指稱的不專業行為或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不適合執業的個案進行調查。
認可課程列表
參考資料
- 海外讀護士回港執業難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東方日報,2015年7月14
- 護校或銜接科專副學士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蘋果日報,2008年04月05日
- 護士課程資格被拒 20副學士白讀3年 科專先開班後申專業評審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明報,2008年4月3日
- 家長批科專護理學 副學士6死因[永久失效連結],新浪網,200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