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雅然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談雅然案是一宗影響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國大陸領養子女在香港之居留權的案例,香港終審法院於2001年7月20日裁決的結果確立這類人士不可享有居港權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上訴人談雅然的代表大律師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大律師吳靄儀(由法律援助署委派)。[1]
談雅然案是一宗影響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國大陸領養子女在香港之居留權的案例,香港終審法院於2001年7月20日裁決的結果確立這類人士不可享有居港權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上訴人談雅然的代表大律師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大律師吳靄儀(由法律援助署委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