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衡(1955年7月22日),男,湖南衡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在職碩士。曾任中共深圳市委副書記兼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2009年6月1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共中央免職。

Quick Facts 許宗衡,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 ...
許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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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
任期
2005年5月28日—2009年6月11日
前任李鴻忠
繼任王榮
個人資料
出生 (1955-07-22) 1955年7月22日69歲)
 中國湖南省湘潭專區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73年-2009年被開除黨籍
配偶苗蓮香[1]
母校湘潭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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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許宗衡出生於1955年7月。197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3月至1974年8月,許作為「知青」,下放至衡南縣寶蓋鄉(今寶蓋鎮)農場工作,先後任場長、副指導員。1974年8月,被保送至湖南省交通學校讀書。1976年8月,學校畢業後分配至湖南省衡陽汽車修配廠,先後任技術員、政治處幹部。1977年9月,調入衡陽市經委組干科。1978年12月調入中共衡陽市組織部,先後任幹事、副科長、科長;1986年8月升任組織部副部長,1990年4月升任中共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3年1月調入深圳市組織部,任培訓處處長。1994年7月,調任深圳市海天出版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輯。1996年8月,調任中共深圳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兼深圳市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2000年1月,升任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2000年5月,升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2003年8月,任深圳市副市長、中共深圳市委副書記。2005年6月,任深圳市市長。2009年6月8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外界一般稱雙規;2009年6月11日,因嚴重違紀,被免去領導職務。

案件過程

  • 2009年6月5日,香港媒體蘋果日報大公報明報文匯報)開始報道「傳深圳市長許宗衡被雙規」[2][3]
  • 2009年6月6日,聯合早報曝光許宗衡被雙規[4]
  • 2009年6月8日,國內媒體[5][6] 開始報道,涉及的案件有:深圳地鐵大運會、桃源村3期、鹽壩高速等建設項目[7]
  • 2009年6月9日,亦有報道稱許案是由一獲港居留權的內地女星牽出。
  • 2009年6月10日,傳許宗衡自殺未遂[8]
  • 2009年6月11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9]
  • 2009年6月12日,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提名王榮為深圳市市長候選人。[10]
  • 2009年7月17日,廣東省委十屆五次全會通過決議,撤銷許宗衡廣東省十屆省委委員職務。[11]
  • 2009年7月27日,深圳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罷免了許宗衡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12]
  • 2009年7月30日,廣東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罷免了許宗衡全國人大代表職務。[13]
  • 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表決終止了許宗衡全國人大代表資格。[14]
  •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但是許宗衡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被法院「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義務。2017年7月18日,鄭州中院曾調查許宗衡的銀行賬戶、證券賬戶、車輛、房產等,發現他的銀行賬戶中僅有3,585.52元人民幣,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隨後將該筆銀行存款凍結,沒收上繳國庫。2018年1月29日,鄭州中院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現他名下的一套住宅,於2018年1月30日進行查封,但該房產是深圳市集中建設的省部級幹部住房,根據規定不能公開拍賣。7月17日,鄭州中院正式將許宗衡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名單[1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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