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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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對某些具有不為熟悉的信仰或宗教行為,或被認為是奇怪的宗教教派的帶有負面價值的評斷稱呼。[1]目前的宗教研究學術界中已經摒棄使用這個主觀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貶義色彩的中性的「新興宗教」概念。[2][3][4],,一些學者認為「邪教」一詞是對於具有不同教條和儀式的團體的人身攻擊。[5]而宗教學者梅根·古德溫也指出,在一般人的用法當中,所謂的「邪教」,其實指的就是「我不喜歡的宗教」。[6]
中文「邪教」一詞來源於佛教概念附佛外道。[7][8]與這個詞相對應的英文,被認為最貼切的詞彙是cult(膜拜團體)。英文中的cult一詞含有負面價值的評斷,但其貶義色彩遠沒有中文邪教一詞強烈。另外,在很多其他歐洲國家的語言中,cult/sect(膜拜教派)這個概念相對中立。
各個國家對「邪教」的定義會有很大的不同。這個列表羅列被了各政府文件列為中文中的邪教,英文中的cult,其他歐洲語言中的sect,或其他語言中與此相類似的詞的宗教團體。[9][10] 但並非所有被認定為「邪教」的宗教團體都會被視為非法,有些僅是因為其教義、組織、儀式等不被當地政府所能接受,但有些涉及到刑事犯罪行為。
每個國家和地區的政策、觀點、與執法不同。很多國家的憲法裡都有宗教自由的條列。而且,各國的執法也不同。比如,美國議院曾出版過研究邪教組織的調查報告,但美國憲法保障宗教自由,行政部門沒有因此而管制這些不是非法組織的宗教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