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鋕事件是台灣一宗關於多元性別議題的校園事件。屏東縣高樹鄉高樹村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鋕,因與眾不同的性別氣質而遭到部分同學霸凌[1][2],不敢在下課時間去上廁所,2000年4月20日11點42分,永鋕在上課時,提前離開教室去上廁所,後來被發現重傷臥倒血泊中,送醫不治死亡[3]。此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的討論[4],使得原《兩性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修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政策也從傳統二元的兩性教育延伸轉化成為更具普遍性的性別平等教育[5]。
Quick Facts 葉永鋕, 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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