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
中華民國年度軍民聯合防空演習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萬安演習是中華民國的軍民聯合防空演習代號,由中華民國國防部依據中華民國政府頒佈之《國防法》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規範,辦理演習與訓練,驗證動員作戰能力與年度動員準備計畫之適切性,提升緊急應變能力。相較於漢光演習是以軍事單位為主體的例行性軍事演習,萬安演習是以平民為主體的例行性民防及防災演習,兩者通常同步進行,以模擬與驗證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侵略時的軍民聯合動員防衛能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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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演習為中華民國國軍每年動員類重要演習項目之一,該演習自1978年起每年實施一次。2002年以前,演習由軍方主導、縣市地方政府配合演練,2003年萬安26號演習,改由地方首長主導、軍方配合演練,而該演習的目的在檢驗各縣市政府行政動員準備與區域內的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防護作為,驗測動員、民防、緊急醫療、反恐怖攻擊、災害防救及核子事故等各種機制的協同運作,強固「國土安全防護網」效能,並強化全民防空作為與整備,提高敵情警覺,以強化全民國防共識,期落實「全民防衛」目標。
「萬安演習」期間,依據《民防法》第21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違反疏散避難命令者,並得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防空疏散避難,時間為30分鐘。自發放緊急警報起,實施人、車聚集和交通管制至發布解除警報信號為止。[2]2020年和2021年,因應COVID-19疫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為避免群聚感染,只施放防空警報及發送「空中威脅告警系統」手機警訊,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