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基爾多約(馬來語:Mohamad Khir bin Toyo;1965年8月6日—),馬來西亞雪蘭莪州第十三任州務大臣,國陣巫統籍,第十屆、第十一屆及第十二屆雪蘭莪州議會雙溪班讓議員[1][2] ,曾在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擔任雪蘭莪州議會反對黨領袖。此外,他也曾在2002年被時任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委任為雪蘭莪巫統聯絡委員會主席[3][4]。
「基宮」受賄案
2007年5月,時任雪州大臣基爾以350萬令吉向迪塔瑪斯私人有限公司(Ditamas Sdn Bhd)購賣兩片位於莎阿南第七區的豪宅土地,遠低於該公司在2004年12月採購時的650萬令吉價格,而該公司總裁山蘇丁則在工程競標時獲得基爾所給予的支持信。
此案於2009年7月被雪州適耕莊行動黨籍州議員黃瑞林所揭發,置疑基爾如何擁有一座價格與其收入不符的豪宅,反貪污委員會隨後介入調查,而基爾則反控黃瑞林誹謗[5]。
由於涉案的豪宅被指極為奢華,民眾及各語文媒體將其戲稱為「基爾皇宮」(馬來語:Istana Khir;英語:Khir Toyo's Palace),簡稱「基宮」[6]。
2010年12月26日,剛於巫統黨選中失利並辭去雪州議會反對黨領袖一職的基爾在辦公室被反貪會逮捕並帶到莎阿南高等法庭面控,控狀指其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即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將面臨最高2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基爾否認有罪並獲保外候審。在審訊過程中,售屋者山蘇丁轉為污點證人,而法庭傳召的兩位估算師指出這兩片土地當時的合理價格應在550萬令吉左右。
2011年12月23日,莎阿南高庭法宮莫達魯丁判其貪污罪成,需入獄12個月,並將其豪宅充公。基爾則繼續向上訴庭上訴並保外候審[7]。
2013年5月30日,上訴庭三司駁回其上訴,維持高庭原判[8]。基爾則繼續向聯邦法院上訴,並在網上部落格發文置疑自己只是首相納吉為建立反貪形象而用來祭旗的代罪羔羊[9]。
2015年9月22日,聯邦法院五司駁回其上訴,維持罪名成立。基爾向法院求情,表示自己願意向貧困家庭提供免費牙科護理服務,每星期至少三次,長達兩年,希望以此免除牢獄刑罰。聯邦法院於同月29日對其量刑裁決[10],馬來亞大法官祖基菲里在判詞中表示,社區服務只適用於少年罪犯,而基爾犯案時身為公務員,危害了公眾對公務體系的信心,其影響不容小覷,因而維持高庭原判,基爾最終需在加影監獄服刑一年,案中房產充公[11]。
9月30日,雪蘭莪王室就其貪污罪成,正式褫奪其2001年所獲得的「雪蘭莪王冠斯里勳章」,這意味著,基爾不能再使用「拿督斯里」頭銜[12][13],而其牙醫執照也因刑事罪成而依《1971年牙醫法令》第32條被吊銷[14]。
基爾因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至8個月,並在服刑6個月後於2016年3月獲得假釋,至5月29日正式刑滿獲釋。[15]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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