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學恆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范學恒(?—?),字繼修,直隸省大順廣道大名府東明縣(今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人,清代官員。[1] 生平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朱學恒。 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一月嘉義縣知縣范學恆所立〈嚴禁衙蠹酷索水錢班數碑〉,鎮南聖神宮藏 范學恒為附貢生。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嘉義縣知縣。二十一年(1841年)接替劉繼祖,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參考文獻 [1]劉寧顏. 《重修台灣省通志》. 南投縣: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4年. More information 官銜 ... 官銜 前任:陳文起 福建省臺灣府嘉義縣知縣道光十七年-?(1837年-?) 繼任:魏彥儀 前任:劉繼祖 福建省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 繼任:曹謹 Close
范學恒(?—?),字繼修,直隸省大順廣道大名府東明縣(今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人,清代官員。[1] 生平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朱學恒。 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一月嘉義縣知縣范學恆所立〈嚴禁衙蠹酷索水錢班數碑〉,鎮南聖神宮藏 范學恒為附貢生。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嘉義縣知縣。二十一年(1841年)接替劉繼祖,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參考文獻 [1]劉寧顏. 《重修台灣省通志》. 南投縣: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4年. More information 官銜 ... 官銜 前任:陳文起 福建省臺灣府嘉義縣知縣道光十七年-?(1837年-?) 繼任:魏彥儀 前任:劉繼祖 福建省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 繼任:曹謹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