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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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凳是一種可能導致死亡之刑罰,盛行於中國。早期的國民黨保密局常用此法以嚴刑逼供。其做法把犯人綁坐在長板凳上,上身和雙手被綁在背後連著長板凳的木架上,雙腿在凳面上伸直,膝蓋以上的大腿用繩綁在凳上,於小腿與板凳縫中或腳跟下置放磚塊,使受刑人的雙腳向上抬起,通過牽拉腿部的關節韌帶,給受刑人造成巨大的痛苦,導致肌肉撕裂或是瘀血,長時間刑求後,則將犯人鬆綁後攙架著跑步,以免導致雙腿成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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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凳還可以再進行改進。老虎凳上的手銬腳銬可以有伸縮功能,越動越緊,手腕腳踝就會被銬齒齧傷。粗糙的鐵板可以磨壞從尾椎到肩背的皮膚。[1]
兩頭翹是把受刑人一雙手臂反擰到背後,用繩索捆住並高高吊起,使受刑人的上身最大限度向前彎曲,腳下通過墊磚使受刑人的腳尖也逐漸抬高,最後使受刑人的頭和腳幾乎相貼,造成全身性的痛苦,比一般的老虎凳更加痛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