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優先權順序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美國總統繼任順序。美國優先權順序列出了美國聯邦政府在國內外對於美國與他國的政府官員、軍隊首腦以及地區領導人在出席外交場合、紀念活動與社會活動時的禮儀順序[1]。在這份名單中包含總統、副總統、第一夫人、州長、大使、前總統、以及最高法院的法官們等。這份名單由總統確認,通過白宮幕僚長,由國務院禮賓長室(英語:Chief of Protocol of the United States)保有。這份名單僅用來指明禮儀順序,沒有任何法律地位;也不能反映出美國總統繼任順序和在憲法「三權分立」下各部門的平等地位。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16年6月1日)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美國總統繼任順序。美國優先權順序列出了美國聯邦政府在國內外對於美國與他國的政府官員、軍隊首腦以及地區領導人在出席外交場合、紀念活動與社會活動時的禮儀順序[1]。在這份名單中包含總統、副總統、第一夫人、州長、大使、前總統、以及最高法院的法官們等。這份名單由總統確認,通過白宮幕僚長,由國務院禮賓長室(英語:Chief of Protocol of the United States)保有。這份名單僅用來指明禮儀順序,沒有任何法律地位;也不能反映出美國總統繼任順序和在憲法「三權分立」下各部門的平等地位。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