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 Pa.)是美國94個、賓夕法尼亞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三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費城,司法管轄權覆蓋賓夕法尼亞州9個郡。 參考 [1]中文名参考 (PDF): 7. [2013-08-0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8-22). Quick Facts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上訴法院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E.D. Pa.)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建立1818年4月20日法官22名首席法官Petrese B. Tucker官方網站Close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E.D. Pa.)是美國94個、賓夕法尼亞州3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三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費城,司法管轄權覆蓋賓夕法尼亞州9個郡。 參考 [1]中文名参考 (PDF): 7. [2013-08-0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8-22). Quick Facts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上訴法院 ...美國賓夕法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E.D. Pa.)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建立1818年4月20日法官22名首席法官Petrese B. Tucker官方網站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