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
國際環保組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綠色和平(英語:Greenpeace)是在超過55個國家設有分部的非政府[1]環保組織,總部設立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2] 1971年由美國與加拿大裔環保主義者成立,組織的宗旨為「保護地球孕育全部多樣性生物的能力」[3],他們的活動聚焦於氣候變化、森林採伐、過度捕撈、商業捕鯨、基因工程以及反核議題。該組織採用直接行動、遊說、研究以及對「破壞環境」的企業施行破壞(英語:ecotage)[4]達成目的。該組織不接受國家、企業、政治黨派的捐助,只依賴於個人與獨立基金的捐款。[5][6]該組織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擁有一般諮詢地位[7],並且是國際非政府組織責任憲章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 Accountability Charter)的創始者之一[8],後者是一個旨在推進其他非政府組織透明化與承擔責任的非政府組織。
Quick Facts 前身機構, 成立時間 ...
Greenpeace | |
前身機構 | Don't Make a Wave Commit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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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71年 加拿大溫哥華 |
創始人 | 歐文·斯托[*]、桃樂西·斯托[*]、占姆·博倫[*]、保羅·柯特[*]、羅伯特·亨特[*]、本·梅特卡夫[*] |
創始地 | 溫哥華 |
類型 | 非政府組織 |
法律地位 | 基金會 |
總部 | 荷蘭阿姆斯特丹 |
服務地區 | 全世界 |
方法 | 直接行動、遊說 研究、創新 |
預算 | €236.9 百萬 (2011) |
員工數 | 5,898 (2021年) |
目標 | 環境主義 |
獎項 | Free Your Mind[*]、Ozone Award[*] |
網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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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以其直接行動聞名,並且被認為是當今最經常在大眾視野中出現的環保組織。[9][10] 該組織將環境議題引入公眾的視野[11][12][13],在個人層次和公共層次都造成了一定影響。但該組織也造成過許多有爭議的影響。[14][15]
[16]其動機和行為(尤其是後來的一些違反法律的行為)遭受了許多批評[17],其中包括一封來自百餘位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公開信,呼籲綠色和平組織停止其反對轉基因的活動。[18]一些綠色和平組織的活動家因其直接行動而遭受訴訟[19][20],例如因破壞轉基因小麥試驗田[21][22][23]以及損壞位於秘魯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產納斯卡線而被判賠款與緩刑。[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