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功能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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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主義(英語:Structural functionalism),通常簡稱為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又稱功能學派或功能論,是結構理論的框架,視社會為眾多部件組成的複雜系統,這些部件為了促使社會穩固及穩定運作而協力合作。[1]
結構功能主義使用宏觀取向的方式觀看社會,重視塑造社會形態的社會結構,並視其為整體[1],相信社會演變就像具有多個器官一樣[2]。除了社會結構外,結構功能主義亦會透過社會功能角度理解社會。功能主義視社會為其部件的功能綜合體,包括社會風俗傳統、常規機制。
赫伯特·斯賓塞形容這些社會的部件有如「人體器官」一般,使「身體」能良好運作而努力。[3]基本來說,結構功能主義嚴格檢視每一個社會特式、風俗、實踐方式等元素怎樣能如願地促成穩定而有凝聚力的系統。對塔爾科特·帕森斯來說,結構功能主義在描述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發展階段,而不是特定的思想流派[4][5]。
結構功能主義指出,所有社會現象——無論這現象多不道德、多荒謬、多邪惡、多不應該存在,只要它確實存在,則必然發揮某種社會功能,例如賄選、黑市交易等。結構功能主義的研究目標是尋找這些表象底層所代表的社會功能,以此理解社會系統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