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倫堡審判死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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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審判死刑執行特指1946年10月16日對紐倫堡審判中判處死刑的10名納粹德國首要戰犯的行刑。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同盟國設立國際軍事法庭,對納粹德國及納粹黨高級領導人的戰爭罪行進行審判。1946年10月1日法庭宣讀判決刑罰,前納粹德國空軍總司令赫爾曼·戈林、納粹黨黨務部部長(德語:Stab des Stellvertreters des Führers)馬丁·鮑曼、納粹德國外交部部長(英語: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 (Germany))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國防軍最高統帥部總司令威廉·凱特爾、親衛隊國家安全部部長恩斯特·卡爾滕布倫納、納粹德國帝國東方占領區事務部(英語:Reich Ministry for the Occupied Eastern Territories)部長阿爾弗雷德·羅森堡、納粹德國波蘭總督府總督漢斯·法郎克、納粹德國內政部部長威廉·弗利克、反猶煽動家尤利烏斯·施特萊徹、納粹德國勞動力調配全權總代表(德語:Generalbevollmächtigter für den Arbeitseinsatz)弗里茨·紹克爾、國防軍最高統帥部作戰局局長阿爾弗雷德·約德爾、納粹德國荷蘭總督轄區總督阿圖爾·賽斯-英夸特共12人被判處死刑。其中,鮑曼下落不明缺席審判[註 1],戈林在獄中服毒自殺,其餘10人於10月16日午夜推上絞架,執行了絞刑。美國陸軍主持死刑判決的執行,美、蘇、英、法四國軍事代表出席監刑。行刑後所有遺體秘密火化,骨灰灑入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