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幹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總幹事,通常是指一個民間團體,如協會中,行政部門最高領導者,相對於企業「總經理」的職務。 通常地方性、區域性的團體稱為總幹事[1],全國性稱為「秘書長」或「執行長」。 相關條目 秘書長 注釋 [1]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6-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6).
總幹事,通常是指一個民間團體,如協會中,行政部門最高領導者,相對於企業「總經理」的職務。 通常地方性、區域性的團體稱為總幹事[1],全國性稱為「秘書長」或「執行長」。 相關條目 秘書長 注釋 [1]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6-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