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3-2008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第十屆全國人大),任期從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共召開五次會議。本屆全國人大共有來自各省(包括台灣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單位的2,985名代表,共設民族、法律、內務司法、財政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環境與資源保護以及農業與農村9個專門委員會。十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共有委員157人,委員長為吳邦國。
Quick Facts 2003年3月 – 2008年3月, 主席團常務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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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拍攝的人民大會堂全景 | |
2003年3月 – 2008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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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團常務主席 | 吳邦國、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傅鐵山 |
常委會委員長 | 吳邦國 |
常委會秘書長 | 盛華仁 |
組成人員 | 全國人大代表:2985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57名 |
歷次會議 | |
第一次會議:2003年3月5日 – 3月18日 第二次會議:2004年3月5日 – 3月14日 第三次會議:2005年3月5日 – 3月14日 第四次會議:2006年3月5日 – 3月14日 第五次會議:2007年3月5日 – 3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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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釋草案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06件,通過了其中的100件。截至2008年3月,現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