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第一屆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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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中華民國監察委員於民國36年(1947年)12月選舉,監察委員為當時中華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應選223席實選180席,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一直沒有進行改選。許多委員一直當到過世,未過世者則一直擔任至民國80年(1991年)底方才全面退職。
監察院
監察院為國民政府五院中設置最早的機構。民國14年(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成立,8月1日即設監察院。民國17年(1928年)1月試行五院制後,監察院於民國20年(1931年)2月成立。監察委員名額自最初的19人﹒陸續增加到民國36年(1947年)的74個人,其行使彈劾權,提出彈劾案達1800餘件,被彈劾的公務人員達3000餘人。孫中山主張獨立行使監察權,獲得優異的績效。
第一屆監察委員的名額
行憲以後,依照憲法規定,監察院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為:
- 一、每省五人
- 二、每直轄市二人
- 三、蒙古各盟旗共八人
- 四、西藏八人
- 五、僑居國外國民八人
依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條規定,每省監察委員名額中,婦女當選名額定為一名,全國總計第一屆監察委員應為223人。
第一屆監察委員的選舉辦法
依憲法產生之首屆監察委員在各省市議會及蒙古西藏地方議會未正式成立之前,依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第三項及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二條、第五條及其施行條例之規定:各省市應由各省市現有之參議會,或臨時參議會選舉之。其任期以各省市正式議會選出監察委員之日為止。在蒙古則由蒙古各聯合選舉區之各旗代表會還舉之。在西藏,其應由西藏地方選出者(五名)由西藏噶廈召集代表二十名組織選舉會選出之。其應由暫居內地藏民選出者(三名)由班禪堪布會議廳召集代表十二名組織選舉會選出之。至僑居國外之國民,則依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附表二所規定之各選舉區內華僑團體分別選舉之。每一選舉區之各華僑團體合併選一人。
監察委員的當選資格,在憲法上也設有明文規定,在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六條規定:「依法有選舉權,年滿三十五歲者,得被選為監察委員。」同條有一但書:「但僑居國外國民監察委員候選人,並應居住該區內合計三年以上者」。
監察委員於當選後,由選舉監督分別通知,於十日內以書面表示願否應選,如不願應選,以得票次多數者當選。願應選者發給當選證書。此後如因故出缺時,應另行補選,所以監察委員沒有候補人。
第一屆監察委員的選舉情況
民國36年(1947年)12月,各地分別舉行選舉,除東北之安東、松江、合江、黑龍江、嫩江、興安六省及大連、哈爾濱兩市,與海外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各區,因情形特殊,未能舉行選舉。以及西藏地方選出六人,尚缺二人外,其餘二十九省,十直轄市,蒙古各盟旗與海外第一區等單位,均經先後選出,至民國38年(1949年)4月止,總計依法選出第一屆監察委員,並經政府公布者共為180人。此180人中,除青海省選出之韓起功及蒙古盟旗選出之宮世臣二人未報到外,經報到有案者178人。
第一屆監察委員兼任第一屆國大代表
來臺監察委員
民國三十八年四月監察院自南京遷往廣州,爾後而渝而蓉,至三十八年十二月遷臺,正式辦公後,陸續來臺監察委員計一百零四人,其報到情形如次:
- 自三十八年十二月監察院遷臺至三十九年十月卅一日止,已向監察院人事室報到之監察委員凡九十二人。其姓名如次:于右任、劉哲、黃寶實、張秉智、張志廣、畢東垣、于德純、葉時修、李緞、梅公任、孫式罨、陳肇英、錢用和、郭堉愷、侯俊、劉巨全、何濟周、李正樂、衡權、王宜、陳江山、王澍霖、曹德宜、劉永濟、王竹祺、丁俊生、谷鳳翔、劉延濤、劉耀西、陳大榕、胡阜賢、蚩震華、李紀才、李夢彪、金越光、馬空羣、楊貽逹、楊宗培、居正、鄒魯、趙季勳、陳訪先、張岫嵐、李嗣瑭、康玉書、王冠吾、梁上棟、張建中、酆景福、金維繫、黃覺、丘念臺、曹浩森、陳志明、楊羣先、宋英、王文光、曹啓文、于鎮洲、丁淑蓉、陳葵仙、鄧蕙芳、黃羌軒、曹承德、李不韙、郭學禮、郝遇林、高登艇、陳嵐峯、趙光宸、張維貞、王枕華、侯天民、馬慶瑞、陳慶華、陳逹元、祁大鵬、陳翰珍、蕭一山、趙守鈺、張定華、田欲樸、孫玉琳、張一中、傅瑤琴、吳大宇、熊在渭、張國柱、丁惟汾、摩爾根、劉行之、袁晴暉(依報到先後爲序)
- 監察院甘肅區監察委員柴峯於三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來臺,並已向監察院人事室報到。總計已報到之監察委員共爲九十三人。
- 監察院(湖北區)女監察委員蔡孝義於四十年一月十五日來臺報到,浙江區監察委員朱宗良於四十年一月三十日來臺總計已報到之監察委員共爲九十五人。
- 監察院廣西區監察委員王贊斌於四十年三月十日來臺報到。陳恩元於三月二十四日來臺報到。雲南區監察委員張維翰於四月七日來臺報到。廣東區監察委員余俊賢於四月二十五日來臺報到。上海市區監察委員陶百川於四十年六月十六日來臺報到。總已報到之監察委員共爲一百人。
- 監察院雲南區監察委員段克昌於四十一年十一月間(原登記資料未記載日期,從缺)來臺報到。監察院福建區監察委員張藹眞於四十二年三月間(原登記資料未記載日期,從缺)來臺報到。總計已報到之監察委員共爲一百零二人。
- 又監察院遼寧區監察委員崔淑言,係於四十八年五月一日來臺報到。浙江區監察委員毛以亨於五十一年六月廿五日來臺報到。總計已報到之監察委員共爲一百零四人。
第一屆監察委員名單
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四川省
西康省
福建省
臺灣省
廣東省
廣西省
雲南省
貴州省
河北省
山東省
河南省
山西省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遼寧省
遼北省
吉林省
熱河省
察哈爾省
綏遠省
寧夏省
新疆省
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北平市
青島市
漢口市
重慶市
西安市
瀋陽市
廣州市
選區 | 名額 | 當選名單 | 補充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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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里木盟、呼倫貝爾部、依克明安旗 | 1 | 摩爾根 | ||
卓索圖盟、昭烏達盟 | 1 | 張秉智 | ||
錫林郭勒盟、八旗察哈爾 | 1 | 于德純 | ||
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 | 1 | 奇世勳 | ||
歸化城土默特旗、綏東四旗 | 1 | 任秉鈞 | ||
阿拉善厄魯特旗、額濟納土爾扈特旗 | 1 | 王枕華 | ||
青海左翼盟、青海右翼盟 | 1 | 龍舟 | ||
巴圖塞特奇勒圖中路盟、烏拉恩素珠克圖四路盟、青塞特奇勒圖盟 | 1 | 宮世臣 | 桑蓋活佛 | 宮世臣為青塞特奇勒圖盟新土爾扈特右旗札薩克親王,不願應選,另選桑蓋活佛[4] |
西藏地方
僑居國外國民
選區 | 名額 | 當選名單 | 補充名單 | 備註 |
---|---|---|---|---|
第一區(美國、加拿大、檀香山) | 1 | 鄺瑤普 | ||
第二區(拉丁美洲、古巴、墨西哥及附近地方) | 1 | |||
第三區(英屬馬來亞及北婆羅洲) | 1 | |||
第四區(東印度、南婆羅洲及葡屬帝汶與附近地方) | 1 | |||
第五區(暹羅) | 1 | |||
第六區(澳大利亞、菲律賓、大溪地、日本、朝鮮半島、歐洲〔蘇聯亞洲部分在內〕、非洲及各該處附近地方) | 1 | |||
第七區(越南、緬甸、印度及亞洲西南各國) | 1 | |||
第八區(英屬香港、葡屬澳門) | 1 |
參考文獻
- 「首屆行憲監察委員名單」,《內政統計月報》,內政部統計處編印,民國37年7、8、9期合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