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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1949年12月3日—),生於廣東潮州,香港記者。聖保羅書院校友,香港大學畢業後,1974年加入親中報章《文匯報》,曾任駐北京記者站主任、副總編輯。[1]1996年出任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2009年退休。
2005年被指控間諜罪在北京被判監5年。據他本人說法,他是因為追查2004年簽定的中俄邊界東段補充協定並質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承認不平等條約而入罪,[1]而法院判決他是將大陸情報轉述給台灣組織並獲利。[2]由於程翔政治立場偏左,香港傳媒界指他是一個不憤沙俄和蘇聯割占中國領土和不平等條約的愛國分子。[3]目前他已定居美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判決書,[來源請求]台灣民主進步黨執政期間,台灣國軍軍官謝勝溢,情報工作期間假名薛弘義,吸收香港記者程翔為台灣從事大陸情報工作。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09年8月23日) |
2005年8月5日,新華社發布消息稱程翔「因涉嫌間諜罪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依法逮捕」。新華社稱:
“ | 2000年初,程翔被「台灣國家安全局」間諜策反並賦予間諜化名「陳元春」。自2000年初至2005年3月,程翔按照台灣「國家安全局」的指示,在香港和內地建立了多條搜集情報的渠道,採用金錢收買等方式搜集了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特別是軍事等多方面大量情報,其中包括絕密、秘密級內容。程將上述情報轉報給台灣間諜情報機關,對國家安全產生了危害。為此,台灣間諜情報機關先後發給程翔間諜經費數百萬港元。[4] | ” |
程翔立場一直被指親中,並支持兩岸統一。據程翔妻子稱,他是為取得一份趙紫陽生前訪談錄而趕赴廣州,[5]但在抵達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後就被公安人員帶走,4月24日開始失去聯絡。
家人相信逮捕是與這份訪談錄有關,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接受詢問時明確否認程翔被捕與趙有任何關係,而宣稱他是由於「根據境外情報機關指示,在中國內地從事情報搜集活動,先後領取大量間諜費」[6]而被逮捕,且他本人已承認有關罪行。5月31日,中國外交部在網頁上刪除這段說話。
6月1日美國表示關注程翔被捕的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在2006年2月將案件發還國安部,要求作補充調查,7月底檢察院將案件交予法院處理;程翔家人只能透過律師每月與在北京市郊一看守所拘留的程翔見面一次,間接了解程翔近況。
香港記者協會在程翔被拘後不斷透過行政長官曾蔭權與香港中聯辦向中央反映要求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處理程翔案件及儘快釋放程翔,商業電台則發起「聲音黃絲帶」行動,當時節目中每天都會有聲帶提示程翔被扣留的天數;另外還有由龍緯汶等人成立的聲援組織:營救程翔聯盟。除了香港民主派人士外,李鵬飛、徐四民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亦對事件表達關注。
2006年7月20日,劉敏儀與國際記者協會、無國界記者在內的二十個國際團體,在全球十個城市(洛杉磯、巴黎、紐約、墨爾本、多倫多、波恩等等)舉行記者會,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正和公開處理案件,劉錄製的影片段在記者會上播出。
中國官方軍事雜誌《艦船知識》曾於2004年連續刊登11篇實施核打擊並實施登陸的相關論文(對象可能是台灣)。該刊網絡版主編宋曉軍因此事遭程翔多次責問,並撰文《我們說過對台灣使用核武器了嗎》記敘此事。文中對程翔被捕一事,評價為「(程翔)沒好好聽我的話」,即未認真學習在中國從事傳媒業的行為準則,以致犯禁遭囚[7]。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合議庭受理案件,並在8月15日早上9點半開審,下午4時半結束審結,並排期宣判;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何培華與另一位律師作為代表律師;庭上程本人有發言並對自己辯護。由於案件涉及「國家機密」,以法庭面積太小為由不公開審訊,也不允傳媒旁聽但允許家屬旁聽;8月16日早上在原法庭對陸建華開審。
香港記者協會連同外國記者協會、民間人權陣線、程翔關注組等多個組織於開審8月15日晚上7點於香港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燭光晚會,聲援程翔。
程翔於8月31日早上9時在原法庭被判入獄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法院指稱,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間,程翔與中華民國間諜組織某基金會代理人薛某和戴某,按其佈置的任務,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將他人從北京等地向其提供的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的有關文字材料提供給對方,並以化名獲取酬金港幣3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間諜罪。但程翔主動交代事實,並交出筆記本電腦證據,視作自首,獲減刑。(根據龍緯汶透露,某基金會是指中華歐亞基金會,而代理人薛某和戴某應是薛宏義及戴東清,而兩人均已離職。)
判決後,程妻與程翔關注組織不服判決,要求上訴。香港記者協會與部分立法會議員指判決過重。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案情涉及金額上前後有出入,反映證據不足;但11月24日早上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當天早上程翔家人指法院沒有考慮一審判決在證據、程序上的錯漏,並對記者宣讀聲明:
2006年9月19日,程翔哥哥程曦撰寫《我的弟弟程翔》一文,刊於香港《明報》。程曦形容他兩次去北京探望程翔時,程翔已一臉呆滯、乾癟枯瘦,說:「都怪自己中國情結太深了」程曦提及,很多朋友都為程翔禱告,程翔突然說:「我在看《聖經》」由於程翔向來是無神論者,本為基督徒的程曦聞言嚇了一跳。程曦說,程翔這次蒙冤,程母最傷心。程曦責怪自己當年不讓程翔出國讀書,「要是程翔去留學,命運也許改寫了。」
香港《英文虎報》引述程妻劉敏儀說:「他(程翔)的體重劇減,而他的高血壓情況也日益嚴重。」香港《南華早報》引述程翔的律師表示,程翔健康情況可能讓他有機會以這理由獲得假釋。
在2006年12月26日程翔轉到天河監獄,香港特區政府在幾乎一個月後的1月19日早上「獲中央政府通知」才通知劉敏儀。
1月31日,程翔轉往廣州監獄繼續服刑。家人稱他的健康比在北京監獄時有所好轉。[8]
2008年2月4日,程翔獲准假釋。翌日(2月5日)早上程從廣州乘坐火車於中午12點返抵港鐵紅磡站,由於他不想接受採訪,因此獲入境處安排經特別通道離開。到下午1時左右與其妻劉敏儀會合,兩人沒有公開露面。據程翔妹妹透露,程翔見到家人後的第一句說話是「對不起媽媽」。[9]程於當天傍晚通過電台說:「我很感謝中國政府決定給予我假釋。我由衷感謝香港各界兩年多來給予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也感謝特首曾蔭權爵士、新加坡海峽時報、香港新聞界朋友。這個時候,請允許我先和家人團聚,以及休息一段時間然後再與大家暢敘。」當天下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那麼如果有這樣的決定,那麼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出的,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根據中國的法律作出的。」
《海峽時報》的發行商新加坡報業控股發布聲明稱,對程翔的獲釋「深感欣慰」。而國際記者組織和人權組織就對中國政府釋放程翔表示讚賞,但同時也抨擊中國政府仍繼續關押其他政治犯。國際特赦組織駐香港研究員馬克·艾利森稱,希望程翔獲釋能意味著中國政府的態度發生了變化,畢竟政府當局承諾要保證北京奧運會期間的「完全的媒體自由」。[10]
美國國務院通過駐香港領事館,亦對程翔獲釋表示歡迎,並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以言入罪的在押人士。[5]
2008年2月21日,程翔假釋後首次會見傳媒,在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茶敘中表示,他不急於為自己申冤,因為上帝會幫他申冤。[11]
程翔兄長程曦為基督徒,與宣道出版社社長許朝英同為宣道會北角堂會友,一同在以諾團契成長,而且同樣從事傳媒工作,許社長多年來與程翔、程曦兄弟相交甚篤。程翔被捕後,二人切切為他禱告,最終感動程翔在獄中信主。程翔出獄後,一直希望用自己的筆去表白在被囚期間的心路歷程,寫成了回憶錄《千日無悔──我的心路歷程》一書。他表示,「要透過自己的牢獄之災,為剷除製造冤假錯案的土壤貢獻一分綿薄的力量,否則,我這個牢就是白坐」。書中披露了程翔服刑的心路歷程、被捕的箇中原因和細節;分析了單獨囚禁對人的影響、牢獄生涯對人性的扭曲;說明了「間諜」和「國家機密」在中國的定義;比較了中港兩地的法制,從而探索「冤假錯案」的因由;詳列了使程翔在獄中大受激勵的書籍;敘述了程翔歸信基督的經過。[12]
他這個決定,得到新加坡《海峽時報》大力支持,安排出版中英文版以便向全球發行。2012年,適逢宣道出版社成立100周年,許朝英社長決定與《海峽時報》合作,在香港出版該書的繁體中文版,作為該社百年慶的重點書目之一。
《千日無悔──我的心路歷程》於2013年6月26日獲選為第六屆香港書獎「十大優秀中文好書」之一[13][14],程翔並憑此書獲基督教出版協會2013年「第六屆金書獎」「最佳作品獎(非學術類)」以及「最佳作者獎(非學術類)」獎項。[15]
程翔在1963年通過升中試獲派入讀聖保羅書院[16],1973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經濟系,主修經濟及地理學。同時擁有香港居民、英國國民(海外)、新加坡永久居民三重身分。[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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