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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員會,簡稱革造會,是福建省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期間的群眾組織之一。其對立面為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總司令部(八·二九)。
1967年1月26日,一些造反派學生在福建軍區要求司令員韓先楚接見。在韓先楚未出來的情況下,造反派衝擊軍區司令部,與解放軍產生衝突,史稱「一·二六事件」[1]。在「一·二六事件」的影響下,「擁韓派」(於1967年1月16日成立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總司令部)與「倒韓派」形成,成為福建省的兩大對立群眾組織派系。
1967年4月20日,由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學院和南下串聯隊組成的「四二〇行動委員會」查封了《福建日報》社。4月28日,福建軍區對《福建日報》社和福建人民廣播電台實施軍管。史稱「四·二〇事件」。[2]
1967年5月12日,中共中央作出對福建省實施軍管的決定。
1967年7月9日,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員會成立,由福州工人革命造反聯合總部、福州農民革命造反聯絡總站、省直機關革命造反聯合總部、市級機關革命造反聯合總部、毛澤東思想紅衛兵福建革命委員會、福建前線紅衛兵總部、福建前線工農赤衛軍革命造反聯合總部、省八二九革命造反總司令部井岡山兵團、福建前線革命造反派聯合會等9個單位發起組成。在福州和全國比較有影響的有三個:工聯總、革委會、省直聯總。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員會的領導機關是勤務組,其成員是各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主要有石祥松、田毓民、姜觀、溫恆金、陳力生等。聘請的軍隊顧問是周振祥與鄭克誠。章程由石祥松起草。
1967年8月9日,革造會派與八二九派在華僑大廈爆發武鬥。
1967年8月12日,福建省革命造反委員會與福建省八·二九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等8個組織的赴京匯報團達成4個協議,內容包括:雙方毫無條件停止武鬥;雙方撤離華僑大廈;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方式,挑動農民進城參加武鬥等。[3]
1967年下半年,革造會內部進一步分裂,逐漸演變成三派:
「向北京派」: 1967年12月6日,《向北京》創刊,石祥松,田毓民,姚自建發佈宣言,確定立場為「打葉批韓反左防右」。
「閩山風暴派」: 1968年1月5日,《閩山風暴》創刊,確定立場為「打葉批韓反左反右」。
「四·二〇派」:王泉金出獄後於1967年11月4日組建,四·二〇派認爲革造會是叛徒集團,同時「用武裝革命打倒韓先楚,建立真正的人民武裝」。
四·二〇革命造反委員會,簡稱四·二〇派,俗稱Q派[註 1]。成立於1967年11月4日,是從革造會分裂出去的派系。主要負責人是王泉金,王峰等人。其立場為「反軍倒韓」,同時也反對革造會內部的「右傾機會主義領導人」。[5]其前身組織為福建師範學院紅九二,原革造會下屬組織之一。
1967年11月16日,福建軍區與紅九二組織在古屏路發生流血衝突。死傷60餘人。
1967年11月27日,四·二〇派衝擊省軍管會和福州警備區司令部,同日,四·二〇派圍攻中央調查組住處。
1967年12月3日,福州警備區司令部與福建師院附中學生發生衝突,造成多人傷亡。
1967年12月9日,四·二〇派圍攻人民大廈,與八二九派進行武鬥。
1967年12月10日,四·二〇派凍結了福州四銀行。向中央文革小組發出電報。
1967年12月20日,四·二〇派在人民文化宮召開控訴韓先楚大會。[6]
1968年2月2日,四·二〇派,八二九派,革造會派等107個福建群衆組織簽訂《關於收繳武器 制止武鬥》協議,即二·二協議。1968年8月,福建省革命委員會成立。群衆組織相繼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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