祇(ㄑㄧˊ)夜[註 1](梵語:geya;巴利語:geyya),漢譯重誦偈、重(ㄔㄨㄥˊ)頌、應(ㄧㄥˋ)頌;佛家語,意為重複稱說契經法語並與之相應;爲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之一,屬於佛教偈頌文學的一種類型[1]。 快速預覽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佛學大辭典/祇夜 關閉 詞源 祇夜與伽陀,來自相同的動詞字根gai-,意為詩句或歌謠。後gai-演變為ge-。巴利語geyya有形容詞性「應該被歌頌的」和「頌歌,詩歌」兩個主要意思。 概論 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中,祇夜緊隨修多羅(即長行、契經,後變為所有經藏的代言)居第二位,意為對修多羅的內容再次稱說,亦是一種諷誦文學。在漢地通常翻譯成駢文,有三、四、五、七或九言不定。 注釋 [1]《佛學大辭典》【祇夜】:(術語)Geya,舊譯曰重誦偈,重頌。新譯曰應頌。前段所說經文之義,更為偈頌者,即重說其義故云重頌。與前段之經義相應故云應頌。是十二部經之一。大乘義章一曰:「祇夜,此翻名為重誦偈也。以偈重誦修多羅中所說法義,故名祇夜。」玄義六上曰:「祇夜者,諸經中偈,四五七九言,句少多不定。重頌上者,皆名祇夜也。」華嚴疏鈔二十一曰:「祇夜者,此云應頌。一與長行相應之頌,由於長行說未盡故,雜集云不了義經,應更頌釋。二為後來,應更頌故。涅槃云:佛昔為諸比丘說契經竟,爾時復有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佛所,即便問人:如來向者為說何事?佛時知已,即因本經,以偈頌曰: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等。」三藏法數四十四曰:「梵語祇夜,華言應頌,又云重頌。謂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六句四句三句二句,皆名頌也。」 [註 1]「祇」讀作ㄑㄧˊ亦讀ㄓˇ(或ㄓ),各有不同的意思;音翻為祇夜、僧祇時,只讀作ㄑㄧˊ。另一個容易混淆的字「祗」則只有ㄓ的音。 這是一篇關於佛教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