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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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特權(或白膚特權、白種特權,英語:White Privilege)指的是在相同的社會、政治或經濟環境下,白種人專門獨享而非白種人不得擁有的特權專權。一些學術理論,比如《批判種族理論》和《白人研究》,經常引用「白人特權」的概念來分析種族主義和種族化的社會對白種人和非白種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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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吉·麥金托認為,在西方社會,白種人普遍獨享一系列的特殊優勢,而非白種人不得擁有這些權利和優勢,她稱這種優勢為「不可見的不勞而獲的資產」。[1] 與公然的種族歧視或種族偏見不同的是,白人特權可以是被動的權力或優勢,白人特權可以滲入社會的各個角落,成為體制的一部分,以至於白人們自身可能無法意識到他們生而享有這些特權。 這些包括對自我價值觀念的文化認可;與生俱來的特殊的社會地位;以及 行動自由、購買自由、工作自由、娛樂自由、 言論自由等多種社會權利。 白人特權可以表現在社會的方方面面,比如在就業機會、教育資源,以及個人發展等多方面。 白人特權這一概念同時也意味著白人作為一個社會群落本能地認為自己的經驗具有普遍適用性,把他人或其他社會群落視為異常或反常的,而把自己作為正常的標準。[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