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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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磁學裡,電荷(英語:electric charge)是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的一種物理性質,原子中的質子和電子分別帶有正電荷和負電荷,而中子不帶電荷。[1]帶有電荷的物質稱為帶電物質,帶有電荷的粒子稱為帶電粒子。兩個帶電粒子之間會互相施加作用力,電荷符號相同的粒子會相互排斥,電荷符號不同的粒子會相互吸引,該作用力可由庫侖定律得出。
電荷是許多次原子粒子所擁有的一種基本守恆性質。電荷決定了帶電粒子在電磁方面的物理行為。靜止的帶電粒子會產生電場,移動中的帶電粒子會產生電磁場,帶電粒子也會被電磁場所影響。一個帶電粒子與電磁場之間的交互作用稱為電磁力或電磁交互作用。這是四種基本交互作用中的一種。
物體所帶過剩電荷的總量稱為電荷量,簡稱電荷或電量。[1]電荷量的國際單位是庫侖(C),通常用符號Q表示。一個質子攜帶的電荷量稱為基本電荷,約為1.602× 10-19庫侖,用符號 表示,一個電子攜帶的電荷量為 。夸克攜帶的電荷量為e/3的倍數。
研究帶電粒子交互作用的古典學術領域稱為古典電動力學。假若量子效應可以被忽略,則古典電動力學能夠很正確地描述出帶電物質在電磁方面的物理行為。研究帶電粒子與它們之間由光子媒介的交互作用的學術領域稱為量子電動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