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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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簡稱香港特區籌委會或籌委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於1996年1月26日成立,共有 150名委員,94 位來自香港,56 位來自中國大陸。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區籌委會組成人員名單。1996年1月26日在北京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1997年7月11日結束工作,其間共召開了10次全體會議。
籌委會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主要包括訂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籌組由 400人組成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由推選委員會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