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隊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爵士樂隊(英語:Jazz band),是指演奏爵士音樂的樂隊,又稱為爵士樂團或爵士組合。儘管不同爵士樂隊成員個數不一,演奏音樂風格各異,但一般爵士樂隊都可分為節奏組和管樂組兩部分。
一支爵士樂隊的規模與其演奏的爵士樂類型和演奏場地密切相關。小型爵士樂隊又稱為爵士組合(combo),一般由三到七名樂手組成,演奏地點在夜總會及其他小型場地,而大型樂隊則一般在舞廳等大型場合表演。
爵士樂隊規模不一,有大型樂隊,也有爵士三重奏或四重奏等小樂團。一支爵士三重奏由鋼琴手,低音提琴手和鼓手組成。有的爵士樂隊有歌手,而有的爵士樂隊則是純樂器樂隊。爵士樂隊一般有一名領班。在規模較大的爵士樂隊中,一種樂器往往由多人演奏。
自從爵士樂誕生以來,爵士演奏家們對音樂的個性闡釋和即興演奏,大大豐富了爵士音樂風格,爵士樂隊和作品也不斷推陳出新。這也是爵士樂吸引大批聽眾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