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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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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Edward Douglass White, Jr.,1845年11月3日—1921年5月19日),生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拉福什縣,美國政治家和法學家,美國參議員。1910年12月19日至1921年5月19日任美國第九任首席大法官。他以制定反托拉斯法的理性規則標準而聞名。
Quick Facts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Edward Douglass White, 第9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Edward Douglass Whi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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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910年12月19日—1921年5月19日 | |
提名 |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
前任 | 梅爾維爾·富勒 |
繼任 |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1894年2月19日—1910年12月18日 | |
提名 | 格羅弗·克利夫蘭 |
前任 | 塞繆爾·布拉奇福德(英語:Samuel Blatchford) |
繼任 | 威利斯·凡·德凡特(英語:Willis Van Devanter) |
路易斯安那州參議員 | |
任期 1891年3月4日—1894年3月12日 | |
前任 | 詹姆斯·B·尤斯蒂斯(英語:James B. Eustis) |
繼任 | Newton Blanchard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45-11-03)1845年11月3日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拉福什縣蒂博 |
逝世 | 1921年5月19日(1921歲—05—19)(75歲) 美國華盛頓特區 |
政黨 | 民主黨 |
配偶 | Virginia Montgomery Kent |
學歷 | 聖瑪麗山大學(BA) 喬治城大學(MA) 杜蘭大學 (LL.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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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特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拉福什教區,畢業於路易斯安那大學後在紐奧良從事法律工作。他的父親老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英語:Edward Douglass White Sr.)是路易斯安那州的第十任州長和輝格黨議員。懷特在美國內戰期間為南部邦聯而戰,並於1865年被捕。戰後,懷特贏得了路易斯安那州參議院的選舉,並在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任職。作為民主黨的一員,懷特在1891年至1894年間代表路易斯安那州進入美國參議院。
1894年,格羅弗·克利夫蘭總統任命懷特為美國最高法院的聯席大法官。1910年,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總統將他提拔為首席大法官。懷特一直擔任首席法官直至1921年去世,後來由塔夫脫繼任。
他通常是法院的保守派。他支持最高法院對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的多數判決,該判決支持國家隔離制度的合法性,即在美國提供「獨立但平等」的公共設施,儘管該法律保護第十四條修正案賦予了平等待遇。他在南方各州的《祖父條款》中提出了幾個挑戰,其中之一就是在本世紀初剝奪了非裔美國人的選舉權,他推翻了許多南方州的祖父條款。他還在選擇性法律草案的法律案件中寫下了意見,其中支持徵兵制的合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