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河源郡,隋朝時設置的郡。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隋朝大破吐谷渾,設置河源郡、西海郡、且末郡、鄯善郡四郡,在赤水城、曼頭城設置河源郡,治所在赤水城(今青海省興海縣東南)。包括今青海省的興海縣、共和縣、同德縣、瑪沁縣。隋朝末年,吐谷渾復興,河源郡地入吐谷渾。唐太宗貞觀十年(636年),唐朝封吐谷渾首領諾曷缽為河源郡王。 這是一篇與隋朝行政區劃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河源郡,隋朝時設置的郡。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隋朝大破吐谷渾,設置河源郡、西海郡、且末郡、鄯善郡四郡,在赤水城、曼頭城設置河源郡,治所在赤水城(今青海省興海縣東南)。包括今青海省的興海縣、共和縣、同德縣、瑪沁縣。隋朝末年,吐谷渾復興,河源郡地入吐谷渾。唐太宗貞觀十年(636年),唐朝封吐谷渾首領諾曷缽為河源郡王。 這是一篇與隋朝行政區劃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