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槍機(manual action),手動供彈槍機(manual-loading action),是指需要射擊者完全用手施力操作完成將子彈送入膛室(上膛)並在射擊後將用完的彈殼退出膛室(退膛)過程的槍械。由於每次子彈上膛都是以手動的方式進行,這類槍械的射速要遠低於進行自動供彈的半自動或全自動槍械。現今手動槍械在軍事上除狙擊步槍和霰彈槍以外已經大部分被自動供彈槍械取代,但在民間市場使用仍然相當廣泛,譬如狩獵、競賽和居家防禦。與自動供彈槍械相比,手動槍械的內彈道不受自動復進的槍機影響,膛壓更容易保持穩定,其精度有很大優勢,所以在對射速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更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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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沿革
採用直接拉動槍機來完成子彈上膛的手動式槍機步槍(Bolt-action rifle)首見於普奧戰爭中普魯士軍隊所採用的德萊賽針發槍,經改進後直到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是各國陸軍主要的步槍配備。戰爭結束後,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與突擊步槍很快的取代手動槍機步槍的地位,普遍的配發到陸軍的各單位。由於手動槍機步槍準確度比一般自動步槍佳,所以並未完全退出軍用和警用的行列,而是轉換成為進行精確戰術射擊的狙擊步槍作配備,與自動步槍共同服役至今。[1][2][3]
手動式槍機最早出現在M1841德萊賽針發槍上,於1841年被普魯士軍隊制式採用,於1866年普奧戰爭中大敗奧地利軍隊。後被法國M1866夏塞波步槍採用。M1841與M1866均使用紙包黑火藥槍彈,以拇指將紙包彈推入槍膛,射擊後以食指將紙包殘片取出,或在少量射擊時直接將下一發紙包彈頂入。因槍彈底火位於彈頭尾部,因此細長而尖銳的擊針需軸向穿透整個藥包才能觸及底火,帶來不少麻煩。
毛瑟兄弟於1867年普法戰爭前夕開始以此為基礎開發使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旋轉後拉式槍機,子彈底火位於金屬彈殼尾部,提高可靠性,並利用槍機的前後移動完成抽殼拋殼和推彈復進,後於1868年取得專利,於1870年普法戰爭後的1871年被普軍採用,立即取代延續殖民時代風格的競爭對手M1869 Werder rifle,定型為毛瑟1871型步槍。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早期的步槍並沒有彈倉或彈匣,因此也算是單發步槍;直到後來出現使用管狀彈倉供彈的手動槍機步槍開始才成為所謂的連發步槍。在19世紀末及以後面世的手動槍機步槍為了使用尖頭子彈亦相繼地以盒狀彈倉、可拆式彈匣供彈;而手動槍機步槍的基礎結構使其在各種單發裝填的步槍中簡便而完美地過渡到彈倉供彈方式。
近代槍機分類
早期的手動槍械每次只能向槍內裝填一發子彈,射手每發射一次之後就必須要徒手將使用過的彈殼抽出才能夠裝填下一發,這類槍械稱為單發槍(single-shot firearm)。而為了能夠連續多次射擊,也出現了雙管槍(double-barreled firearm)和複合槍(combination gun)這類設計。單發槍結構簡單可靠,精度有絕對保障,但對於實戰不便,現在通常只限於狩獵或射擊運動等射速和火力密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閂鎖步槍的槍機使用一個後膛閂鎖(Breechblock)組件來封閉後膛,最早期的後裝槍均使用此類機制,能夠由前裝線膛火槍改造而成以發射金屬定裝彈。主要分以下種類:
- 閂楔垂直閉鎖式(Falling block):夏普斯步槍
- 滾輪閉鎖式(Rolling block):雷明頓滾輪閉鎖式步槍
- 翻動閉鎖式(Hinge block):春田1888式步槍
- 傾斜閉鎖式(Tilting block),也稱皮博迪式步槍(Peabody rifle)
- 螺絲閉鎖式(Screwed block),也稱弗格森式步槍(Ferguson rifle)
折管式槍機(break-action)以拗開機匣和槍管中間的接口部位來退殼和重新上彈。這種設計的缺點是它通常只可以單發,沒有預裝備用彈藥,但是它的射速仍然遠勝於古老的前裝火槍。這種設計通常見於平民和獵人用於防身、射擊運動和狩獵的槍支中。
而對於一些專門發射尺寸很大的彈藥的槍械上仍然有採用的,因為較少有使用多發的必要性,卻超出步槍的範圍,如霰彈槍、榴彈發射器、信號槍等。現代仍有狩獵或射擊運動用步槍採用折管式設計。
雙管槍(double-barreled firearm)為折管槍的一種,但有兩根獨立發射的槍管,分平式(Side-by-side)和立式(Over-under)兩種類型。
1880年左右問世的連發槍(repeating firearm或repeater)裝配能一次裝填多發子彈的彈倉和更加複雜的活動槍機構造,射手只需操作槍機連續進行上彈與退彈動作就可以連續射擊,直到彈倉內的子彈使用完畢為止。
轉輪步槍(revolving rifle)是一種19世紀中葉出現的早期連發槍,設計上基本借鑑左輪手槍,使用一個可以容納數發子彈的旋轉彈巢[註 1]來達到連發射擊的效果。最著名的代表是柯特環杆步槍(Colt's Ring Lever Rifle)和1855型轉輪步槍(Colt's Model 1855 Revolving Rifle)。雖然有很高的射速,但因為步槍經常以槍手的臉緊貼槍身,而可能被轉輪間冒出的火焰燒傷,結果問世不久即停產。
槓桿動作式槍機(lever-action)使用一個向前扳動的扳杆來操作槍機。例如著名的有「贏下西部之槍」(The gun that won the West)美稱的溫徹斯特連發步槍,又稱連珠槍,為美國西部片中的常客,優點是射速較快,而且也沒有直拉式槍機的問題,缺點是無法臥姿射擊。而其特有的管狀彈倉,因為子彈要前後排列,在裝入現代中央底火式尖頭步槍子彈時,彈頭易在無意中撞擊引起走火的危險,故軍隊一向不常裝備(除了威力,價格,複雜以外的考量)。
手動槍機步槍的主流有三家:最早的毛瑟步槍、後來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和莫辛-納干步槍,三者原理均基於旋轉閉鎖,不同在於閉鎖機構,即槍機與機匣間的結構及運作方式。李-恩菲爾德採用槍機中部的閉鎖凸榫(Bolt Lug)閉鎖(後閉鎖),槍機拉柄解鎖時旋轉角度60度為最小,較省力而存在易磨損出現事故的風險;莫辛-納干的閉鎖機構為槍機閉鎖凸榫式(既前閉鎖),槍機拉柄解鎖時旋轉角度90度同毛瑟,因此操作時所需力量較多,由於閉鎖空間緊湊而最為安全。實際上以槍機閉鎖凸榫或槍管節套閉鎖槽閉鎖或兩者同時使用,在毛瑟產品中均有體現。[註 2]
毛瑟式旋轉槍機最初的單凸榫機匣閉鎖(後閉鎖)設計使用在毛瑟1871型步槍上,其閉鎖法一如李式。後來設計的前閉鎖式則用於1889年式比利時毛瑟步槍到Gew 98步槍。小環毛瑟(small ring),如瑞典毛瑟步槍、恩菲爾德M1917及P1914等先於98式的設計,多數採用「cock on closing」設計,令其運作速度比Kar98及春田M1903更快(但仍比李-恩菲爾德步槍慢)。
毛瑟式機構是世界上最普遍的手動槍機設計,並在各國風靡,類似的設計包括M1891莫辛-納干式,春田M1903,二戰時的Kar98、三八式步槍、九九式步槍等。該結構比其他結構更為結實耐用,可發射更高壓的彈藥(如麥格農(Magnum)中央式底火彈藥),但射速較低。
毛瑟步槍的旋轉後拉式槍機在推出後一直是很受歡迎的手動槍機設計。時至今日如一些民用獵槍、運動步槍、雷明頓700系列、溫徹斯特M70、M40狙擊步槍及M24狙擊手武器系統等的採用。
李-恩菲爾德槍機首次出現在1889年的李-斯皮德步槍(Lee–Speed rifle)、李-梅特福德步槍(Lee-Metford rifle)及李-恩菲爾德步槍(Lee-Enfield rifle)。李-恩菲爾德式的特點是採用槍機中部的閉鎖凸榫閉鎖,凸榫較小且解鎖角度60度,因而操所較輕,而不如毛瑟設計安全。經訓練後的射手,基於中世紀長弓手的經驗(中古時期長弓手自青年時期即著重訓練腰肌和右手拇、食、中三指的力度,所以通過戰場遺骸考察,長弓手遺骸普遍存在脊柱彎曲和右手三指骨骸強壯的特徵,亦為現代V字剪刀手勢起源傳說之一),以右手拇指推動槍機復進,中指扣動扳機射擊,再食指拉動槍機退殼(現代模仿者缺乏這樣的手指力度),可達到當時很高的射速(mad minute的起源)接近現代半自動步槍的射速。但無法發射更高壓的彈藥,現在只有李-恩菲爾德步槍的衍生型仍採用此設計。
莫辛-納干步槍由俄土戰爭取得經驗,參照德國M1871毛瑟與法國M1886勒貝爾,於1891年推出,特點為槍機閉鎖凸榫和槍管節套閉鎖槽閉鎖同時使用,槍管節套閉鎖槽解鎖時,因節套閉鎖槽作用,槍機在旋轉的同時還需前行約1-2公釐,因此操作時所需力量最多,而最為笨拙,同時M1891莫辛-納干縮短了槍機拉柄以減小攜行時的影響,加大了解鎖力,後來被下彎式槍機拉柄取代。莫辛-納干步槍主要發射180格林的7.62公釐彈藥凸緣彈,無法發射高壓的麥格農彈藥。但優點是易於生產,設計簡單可靠,不需要太多的維護,二戰時間生產量極大,直至現在仍然是民用步槍常見型號之一。
勒貝爾M1886步槍獨創的設計,因為構造一定要使用固定的管狀彈倉,無法使用現代可拆式彈匣,故現代部隊鮮有使用。
直拉式槍機(straight-pull action)由奧匈帝國設計師曼利夏發明的,因為其射速的優勢一度挑戰旋轉後拉式槍機,為所有現代手動步槍中最快者,如瑞士Schmidt-Rubin及後來的K31步槍、美國M1895李氏海軍步槍、加拿大羅斯步槍及奧匈帝國的曼利夏1895型步槍等採用。優點是動作較簡單和快速,缺點是在戰場環境的可靠性較遜。而且一戰時奧匈帝國傲慢自大,沒有及時完全轉用射程較遠的尖頭子彈而戰敗,影響了本設計的名聲,故現在較少採用。布拉賽爾R93和VKS狙擊步槍算是復興了本類設計,冀望有匹敵旋轉後拉槍機的精確度和接近半自動步槍的射速,適合在某些狙擊任務中使用。
泵動式槍機(pump-action)也稱滑動式槍機(slide-action),是較爲簡單的手動槍機設計,常見於各型民用和軍用霰彈槍上,如溫徹斯特M1897泵動式霰彈槍。利用一根可前後滑動的護木和一根連接槍機的傳動桿,由射手直接驅動槍的槍機進行活塞式運作,以完成射擊循環的手動式運作。射速較快但因為精度的限制,所以通常用於不講究單發命中率的霰彈槍上。
也可譯為控制桿釋放槍機式步槍(Lever-release rifle),因為能向槍管連續供彈上膛的半自動和全自動槍械在21世紀初期的美國及允許公民持有槍械國家受到法律限制甚至禁止,為限制具有大容量彈匣或彈倉的自動武器對社會安全的傷害,立法規定某些槍款必須有「限制單發射擊強迫操作手動上膛」功能。具有限制釋放槍機(Bolt-release,也稱 Lever release)槍械設計開始從21世紀初期出現在這些國家的市場上。使用法律發布前已存在的自動裝填槍械改裝的限制釋放槍機式槍械利用擊發後槍機解鎖後推會遭槍機卡榫卡住受限制無法自然復位的特性也稱無彈後定功能,讓射手必須主動去扳動一個特殊設計的小柄或按鈕才能將槍機釋放使其復位。因為在使用者手動介入釋放槍機之前,槍機不會將新的子彈推進入膛,因此從技術層面上來說這種槍機並不屬於自動供彈設計,仍屬於手動槍的範疇。而相比傳統的手動槍械,使用者操作此類槍械時的操作動作要更繁複,因此射擊速度也更慢,這也是推出此類槍械的用意。歐美銷售的自動裝填槍械都有無彈後定功能,美國槍械廠商對此規定推出相關產品,比如讓AR-15槍系在單發射擊後限制槍機座(Bolt Carrier)固定在後,加裝的限制小道具讓槍機卡榫(Bolt Catch)不能如往常一拍釋放槍機座復位推彈上膛,必須使用手動操作讓槍機卡榫釋放,這種小道具叫「Extended Bolt Catch Release」(遲滯釋放槍機卡榫),槍械廠推出例如「CZ 515 Tactical 」、法國的Verney-Carron SpeedLine步槍、英國的SGC Lever Release Rifle、美國薩維奇武器公司專門為澳洲市場推出的A17R和A22R凸緣底火步槍、捷克兵工廠生產的CZ 515凸緣底火步槍、以及土耳其的Pardus BRS17霰彈槍等產品。[註 3][4][5][6]
著名型號
備註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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