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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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歷史建築是指中國浙江省杭州市建成50年以上,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體現城市傳統風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且尚未被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點的建築物。建成不滿50年的建築,具有特別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經批准也可被公布為歷史建築。[1] 其名單之產生是經社會推薦,由相關部門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匯總,經專家委員會審查,再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2] 自2005年到2011年先後共公布6批,共380處建築,主要包括居住建築、公共建築、構築物三大類。
- 第一批:2004年6月2日公布,共75處。[3]
- 第二批:2005年8月26日公布,共47處。[4]
- 第三批:2007年3月公布,共70處。[5]
- 第四批:2008年8月18日公布,共49處。[6]
- 第五批:2010年3月22日公布,共42處。[7]
- 第六批:2011年12月9日公布,共53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