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棠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李嘉棠(?—?),字幹臣,中國清朝官員,廣東省嘉應州人。本監生,後捐通判。 年表 光緒十一年(1885年)四月二十七日以「補用同知候補通判」代理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光緒十一年調署淡水縣知縣一職。 光緒十二年(1886年)調署彰化縣知縣,與安平水師協鹿港汛游擊鄭榮不和。 光緒十四年(1888年),主持丈量土地,工作草率,引發民怨,結果引起施九緞事件而遭革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相關條目 鄭榮 (清朝武官) More information 官銜 ... 官銜 前任:劉勳 淡水縣知縣1885年上任 繼任:張景祈 Close 光緒十三年(1887年)罩蘭東勢角等處撫墾局移知彰化縣知縣李嘉棠移文(墾地以馬那邦分水為界,國立臺灣博物館藏)
李嘉棠(?—?),字幹臣,中國清朝官員,廣東省嘉應州人。本監生,後捐通判。 年表 光緒十一年(1885年)四月二十七日以「補用同知候補通判」代理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光緒十一年調署淡水縣知縣一職。 光緒十二年(1886年)調署彰化縣知縣,與安平水師協鹿港汛游擊鄭榮不和。 光緒十四年(1888年),主持丈量土地,工作草率,引發民怨,結果引起施九緞事件而遭革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相關條目 鄭榮 (清朝武官) More information 官銜 ... 官銜 前任:劉勳 淡水縣知縣1885年上任 繼任:張景祈 Close 光緒十三年(1887年)罩蘭東勢角等處撫墾局移知彰化縣知縣李嘉棠移文(墾地以馬那邦分水為界,國立臺灣博物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