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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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藝術指的是使用新媒體技術創作的作品,包含數位藝術、電腦圖形、電腦動畫、虛擬藝術(英語:Virtual_art)、網路藝術(英語:Internet_art)、互動藝術(英語:Interactive_art)、聲音藝術、電玩遊戲、機器人學、3D列印、賽博格藝術與生物藝術等。這個詞的區別產生於它所產生的文化對象和社會活動,它可以被看作是與那些源於舊的視覺藝術(即傳統繪畫、雕塑等)相對立的。 這種對媒介的關注是很多當代藝術的重要特徵,許多藝術院校與主要大學都開設了「新媒體」 (New Media)[1]或「新流派」(New Genres)科系與學院,同時國際上也出現越來越多的此種以媒材區分的研究所。[2]
新媒體藝術往往涉及到藝術家與藝術觀察者主題間的互動。然而,正如一些理論家和策展人所指出的,這種互動、社會交流、參與和轉變的形式並不能將新媒體藝術區分開來,而是作為一個共同的基礎,在其他當代藝術實踐中具有相似之處[3] 。這些觀點強調了與新興技術平台同時出現的文化實踐形式,並對關注技術媒體本身提出質疑。
新媒體藝術創作常以電信、大眾媒體、和數位、科技等題材作為藝術作品的觀念,實踐範圍從觀念藝術到虛擬藝術(英語:Virtual_art),從行為表演到裝置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