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懲教(香港及澳門用法)或矯正(日本及臺灣用法)是指政府機構通過拘留犯罪者,加以實施監督及懲罰,並向毒品成癮者提供治療,促使其改過並重返社會的行動。懲教設施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懲教所、戒毒所、勞改所、女子監獄、少年感化院。 另見 更生(Rehabilitation) 刑罰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懲教(香港及澳門用法)或矯正(日本及臺灣用法)是指政府機構通過拘留犯罪者,加以實施監督及懲罰,並向毒品成癮者提供治療,促使其改過並重返社會的行動。懲教設施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懲教所、戒毒所、勞改所、女子監獄、少年感化院。 另見 更生(Rehabilitation) 刑罰 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