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高等法院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本條目介紹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負責相同地區及職責的法院,請另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等法院,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直屬司法行政部之監督;審級上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本條目介紹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負責相同地區及職責的法院,請另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等法院,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直屬司法行政部之監督;審級上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