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及利亞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由36個州和1個聯邦首都特區組成。每一個州都是半自治的政治實體,並與《奈及利亞憲法》列舉的聯邦政府共享權力。聯邦首都特區(英語:Federal Capital Territory,縮寫FCT)位於國家首都阿布賈,首都特區不是州,由受聯邦政府監督選舉的官員管理。州下分為地方政府(LGAs),目前奈及利亞共有774個地方政府[1]。根據《憲法》規定,36個州是平等的,但不享有最高權力,因為主權屬於聯邦政府。《憲法》可由國民議會修改,但每次修正案都要獲得三分之二的州批准才能通過。
Quick Facts 奈及利亞州份, 分類 ...
奈及利亞州份 |
---|
|
分類 | 聯邦制 |
---|
位置 | 奈及利亞 |
---|
數量 | 36 |
---|
人口 | 1,704,358(巴耶爾薩州)– 9,401,288(拉各斯州) 平均:5,300,000 |
---|
面積 | 3,580 km2(1,381 sq mi)(拉各斯州)– 76,360 km2(29,484 sq mi)(尼日州) 平均:25,660 km2(9,907 sq mi) |
---|
本級政府 | 州政府 |
---|
下級 | 地方政府(LGAs) |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