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寬恕,或饒恕、原諒,是一種自願行爲,其中行爲人(即受害者)放棄針對加害方的消極感情(復仇等),甚至還能為對方祝好[1][2][3]。相較之下,赦免則是由特定的社會代表(如法官)宣佈不再追究加害方的責任,未必代表受害人的主觀意見[2]。但在法律上寬恕實際也有效力,如債權人可藉此放棄對借債者的追究[4][5]。寬恕常被視為一種美德,宗教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等學科會研究其作用及原理。 羅馬皇帝馬爾庫斯·奧列里烏斯饒恕被征服者,現藏於羅馬卡比托利歐博物館
寬恕,或饒恕、原諒,是一種自願行爲,其中行爲人(即受害者)放棄針對加害方的消極感情(復仇等),甚至還能為對方祝好[1][2][3]。相較之下,赦免則是由特定的社會代表(如法官)宣佈不再追究加害方的責任,未必代表受害人的主觀意見[2]。但在法律上寬恕實際也有效力,如債權人可藉此放棄對借債者的追究[4][5]。寬恕常被視為一種美德,宗教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等學科會研究其作用及原理。 羅馬皇帝馬爾庫斯·奧列里烏斯饒恕被征服者,現藏於羅馬卡比托利歐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