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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宗教與科學的關係是從古典時期以來就是哲學家、神學家、科學家和其他人士一直研究的課題。來自不同的地域、文化和歷史時代的觀點中呈現出許多的多樣性,有些觀點將其視為一種牴觸,另外一些觀點則將其描述為一種和諧,還有觀點提出它們相互影響甚微。
哲學界和科學界的主流認為宗教與科學相衝突,但仍受到宗教界的質疑。從科學和理性的角度同時也是宗教哲學的角度,任何宗教信仰都需要接受檢驗,甚至你的神聖信仰也需要接受檢驗。即使有些信仰的主張不能由自然科學實證和通過,及哲學的合理邏輯思辨的來證明,也需要接受檢驗以及邏輯思辨來判定是否如此。[1][2][3][4]
一些宗教信仰可能不會提出經驗性主張,而是可能關注非經驗性問題,例如倫理、道德和精神實踐。在這些情況下,可能只需要用理性思維,根據其內部連貫性和邏輯一致性而不是科學實證檢驗來評估這些信念的有效性。然而,當宗教信仰確實提出經驗主張時,這些主張需要接受科學檢驗以確定其有效性。例如,祈禱可以治癒身體疾病的說法是一種經驗性的說法,可以通過科學研究來檢驗。如果研究一致表明祈禱對身體康復沒有影響,那麼這將質疑該特定宗教信仰主張的有效性。 [5][6][7]
皮尤研究中心對於宗教與科學態度的調查數據顯示,雖然絕大多數美國人尊重科學和科學家,但他們並不總是願意接受與他們的宗教信仰完全矛盾的科學發現。 此外,當科學證據和長期持有的宗教信仰發生直接衝突時,許多美國人拒絕科學,轉而支持他們信仰傳統的教義。[8] 宗教組織在大眾普遍接受的證據下,也會接受與宗教主張相衝突的科學經驗性主張。當宗教主張和科學界主張之間在經驗問題上存在衝突時,按科學領域的共識來改變宗教主張, 是解決衝突的關鍵。[9] 比如,科學界的成果最終推動天主教會修改了的一些基於宗教信仰的經驗問題上主張,教皇現在希望大眾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說、進化論和大爆炸理論。[10]
宗教、科學這兩個詞都是很晚近才出現的詞。在社會學家給宗教下定義之前,人們雖然會進行宗教活動,但不知何為宗教。歐洲早期的科學其方法論也與現代有所不同,早期的自然科學研究往往被歸為「自然哲學」[11][12][13]。
在中世紀的歐洲,教會的神職人員很大程度上承擔了大眾教育的任務。在大眾大都不識字的情況下,當時的知識人士大都是通曉拉丁文的神職人員(現在所稱的平信徒(layman)最初的意思就是「不懂拉丁文的人」),很多古典時代的知識當時都是通過教會的修道院得到保存、傳承的[14]。中世紀的許多大學,如索邦大學、博洛尼亞大學、魯汶大學都是在天主教會的支持下建立的[15][16][17]。當時的大學之中,哲學與神學一般是分開講授的。自然哲學這門學問研究自然界的規律,可說是後來現代科學的祖先。當時的大學中,相比神學科而言,(如果單純研究自然界的話)自然哲學擁有較大的學術自由[18]。歐洲宗教與科學很長時間內都保持很難分離的狀態,一些神職人員本身也是科學家。例如英國皇家學會17世紀剛成立時,許多會員都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甚至有的會員本身就是神職人員[19]。早期的皇家學會雖然會避免單純神學的討論,但許多人的理念還是希望通過科學來證明傳統的宗教教條是正確的[20]。一般而言,直到啟蒙運動前後,科學與宗教才逐漸真正分離,現代科學的方法論至19世紀方才逐步成型。在英語中,「科學家」(scientist)這個詞於1834年方才出現[21][12][22]。
但歐洲的教會與學者之間的衝突,早在啟蒙運動之前就已出現。焦爾達諾·布魯諾因堅定支持日心說而為普通大眾所熟悉。 儘管日心說是否是他招惹天主教迫害的主要原因存在爭議[23][24][25],但招惹天主教迫害而被判處火刑的主要原因是的確由於布魯諾新的自由思想和科學主張與天主教信條產生衝突。 [26] 愛因斯坦欽佩布魯諾,將其視一個為自由思想和科學而犧牲的烈士。[27]羅素欽佩布魯諾,認為他的哲學是向現代思維方法轉換的先驅,也是自由思想和人類尊嚴的烈士。[28] 伽利略曾因為觀點與天主教會不同而被軟禁。
科學的事實和觀點的公眾接受程度可能會受到宗教的影響;在美國有許多反對進化論(特別是關於人類)的人。一項2009年由皮尤研究中心做的調查顯示,「幾乎所有的科學家(97%)都認為,人類和其他的動物是透過演化而變成現在的樣子的,87%的科學家認為,這過程是自然發生的,包含了諸如天擇等的過程;然而科學界的主流觀點,也就是生物是透過天擇等過程演化來的這點,並非一般大眾普遍的看法,只有大約三分之一(32%)的民眾相信演化論。」[29]然而美國國家科學院寫了這麼一句話:"the evidence for evolution can be fully compatible with religious faith,(進化的證據可以與宗教信仰完全相容)"這個觀點得到全球許多宗教教派的正式認可。[30] 根據調查顯示,科學家信仰宗教的比例是最低的。皮尤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對美國科學促進會成員中的科學家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只有33%的人相信上帝,而普通公眾的這一比例為83%。[31]
「科學」和「宗教」這兩個概念本身是很晚近的發明。「宗教」一詞最早出現在十七世紀的殖民活動、全球化與宗教改革中。[32][33][11][34] 「科學」一詞則出現在十九世紀。它被用來嚴格定義那些研究自然的學者。[22][12] 在此之前「科學」一般被稱為「自然哲學」。
在十九世紀,「佛教」、「印度教」、「道教」、「儒教」以及「世界宗教」等詞彙第一次出現。[33][35][36] 在古代和中世紀,「科學」和「宗教」的拉丁詞源(scientia,religio)用來形容個人的內在特點或是美德,而與教條、儀式或是知識的源頭無關。
十九世紀中,隨著生物學、物理學等技術領域詞彙的出現,「科學」獲得了其現代意義的雛形。與此同時,學院和學會的建立加強了科學與社會文化其他方面的交流和互動[22]「科學家(scientist)」一詞在1834年為自然神學家威廉·惠威爾所創造。它用來描述那些探求知識、理解自然的學者[33] [37]從古代亞里斯多德開始,到十九世紀,對自然的研究一般被稱作「自然哲學」。 [38]牛頓的著作《自然哲學原理》 反映了當時對「自然哲學」含義接近「系統性的對自然的研究」。甚至在19世紀,開爾文勳爵和彼得·格思里·泰特(Peter Guthrie Tait)撰寫的一篇論文,仍然以《論自然哲學》為題。
哲學之「哲」,較早源自《黃帝陰符經》「愚人以天地文理聖,我以時物文理哲。人以虞愚,我以不愚聖。人以期其聖,我以不期其聖。」
直到十七世紀,「宗教」一詞才有了現代概念的雛形。在此之前,不論是聖經、古蘭經和其它古代文獻的原始文本,還是書寫這些文獻的人和文化,都不存在宗教的概念。[11][36] 十九世紀,馬克斯·繆勒指出現在稱作「古代宗教」的東西對於當時的人來說應該叫做「法律」。 例如,在希伯來語沒有「宗教」一詞的等價詞彙,猶太教並不清晰的區分宗教、國家、種族、或民族的概念。 梵語中的「法」一詞有時會被翻譯成「宗教」,它有著法律和義務的含義。在印度經典中,「法學」有通過虔誠和儀式懺悔的含義。日本同樣沒有宗教的概念,也沒有對應的詞彙。直到1853年黑船來航,美國強迫日本政府簽訂一系列條約,要求宗教自由,日本才開始接觸西方的宗教概念。[34]
一些科學史作者[39][40][41][42][43][44][45][46][47][48]認為,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回歸聖經運動,對於科學有一定影響。因為:
如果,我們在上帝面前有謙卑之心;若我們對上帝的作為和工作有哪怕一點尊敬;若我們對人有哪怕一點恩慈之心,渴望把他們從貧窮和困乏中解救;若我們對尋求自然界的真相有哪怕一點熱愛;若我們對暗昧無知有哪怕一點憎恨,並渴望淨化我們的理解;——那麼,我們必須去除這些偶像;它們把我們變成俘虜,使我們在神的創造面前幼稚無知。我們現在必須開始俯身,帶著謙卑和尊敬,來仔細靠近、閱讀神之創造的工作;在其中仔細思考,並摒除我們的任何偏見、偶像、謬誤。
——弗朗西斯·培根,《新方法論》(培根原著),小魚書社《現代科學的起源與意義》
人若不是像小孩子的樣式,就不能進入上帝的國度;同樣,人若沒有小孩子一樣的謙卑、誠實的態度與心靈,也不能認識這個自然世界。
——弗朗西斯·培根,《大變革與大復興》
認識論研究側重於認知論證、科學認知的合理性、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以及各種相關問題。[50][51]
認識論關注科學知識以及人們如何獲得科學知識。從科學角度來看,知識通常被視為以證據和推理為基礎的東西,可以通過經驗觀察和邏輯分析來驗證。[9]
宗教認識論試圖理解來自宗教信仰的認識論問題。宗教哲學的改革的認識論的核心是這樣的命題:對上帝的信仰可能是「適當基本的」,不需要從其他真理中推斷出來就可以得到合理的保證。[52]
科學與宗教追求宇宙中的知識的方法一般不同。科學講究理智、經驗和證據,而宗教講究啟示、信仰和神聖,這些方法是完全不同的,它們截然相反。理智、經驗和證據從根本上不承認啟示、信仰和神聖是有效的知識來源(見: 科學規律)。
科學和宗教信仰的合理性在認識論方法上的不同(經驗觀察和邏輯分析-上帝的信仰),在歷史上產生了天主教會宗教信仰與科學界在經驗問題上有發生衝突的案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說、達爾文進化論。[9][53] 科學實證結果最終推動天主教會修改了的一些基於宗教信仰的主張,教皇現在希望大眾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說、進化論和大爆炸理論。科學領域的共識最終改變了宗教在經驗問題上的主張。[10][54] 然而,科學實證結果被接受得以化解這種衝突,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經過很多爭論和爭議之後才發生的。[54]
著名宗教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曾說:「如果科學分析給出了肯定的結果,顯示了某些佛教的主張是錯誤的」,「我們應該接受科學結果,放棄那些主張」,[55][56] 他認同了科學實證引領宗教信仰主張的改變。
科學對如何理解宗教經典產生重要影響。 在中世紀,字面理解《聖經》變得普遍,但經過科學學術的挑戰後,現今堅持以字面解釋《聖經》已經不多見於天主教了。儘管當代的基督教基要主義仍然堅持聖經無誤,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但科學推動天主教會修改了主張。1936年,教宗庇護十一世創建宗座科學院, 其目的是促進數學、物理和自然科學的進步以及相關認識論問題的研究。2014年10月28日,教宗方濟各在梵諦岡宗座科學院(Pontifical Academy of Sciences)發表演說,認為人們不應根據《聖經》的字面意義來理解創造過程, 上帝不是魔法師, 認為演化論及大爆炸理論是真實的。 [57]
宗教與科學的關係的獨立論認,為二者探討的人類生活領域是截然分開的,各司其職的話,就可以和平共處。[58]
愛因斯坦]解釋了科學和宗教領域涉及的範圍,也認為當各司其職時,是可以和平共處。宗教領域只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它不能合理地談論科學領域涉及的經驗性事實和事實之間的關係。儘管宗教和科學本身的領域彼此明顯區分,但兩者之間仍然存在著牢固的相互關係和依賴關係。眾所周知的宗教與科學之間的衝突(如加利略事件),歸因於宗教組織評判和審判本該是科學領域研討的經驗主張,以及對科學和宗教領域涉及的範圍的誤解。[59]
關於相容論歷史上的許多神學家、哲學家和科學家發現自己的信仰和科學之間沒有衝突。物理學家卡爾·薩根[60]、生物學家史蒂芬·古爾德、其他的科學家和一些當代神學家認為宗教和科學是不相重疊的權威,兩者能夠分別的在根本上解決在生活中不同方面的問題。科學家弗朗西斯科·阿亞拉,肯尼斯·R·米勒,約翰·波金霍爾,丹尼斯·亞力山大和法蘭西斯·柯林斯沒有發現宗教與科學之間有必然的衝突。
但是, 一些神學家或科學史家,包括約翰·倫諾克斯,托馬斯·貝里,布瑞恩·斯溫和肯恩·威爾柏提出它們之間是互相聯繫的。
科學家查爾斯 A. 庫爾森和哈羅德·Schilling都認為「科學和宗教的方法有很多共同之處。」[61] 後者稱科學與宗教都有三重結構——經驗、理論解釋和實際應用。[61]庫爾森認為「科學像宗教一樣受到創造性想像的推動」,「科學不是僅僅收集事實」。他認為宗教應該而且確實「包含了類似於科學中的批判性反思。」宗教語言與科學語言之間也表現有相似性(參見《科學的修辭》)。
印度教歷史上擁抱理性與經驗主義,認為科學是合理的,但對世界的了解不全面。儒家在不同時期對於科學持不同觀點。
今天許多佛教徒認為科學與他們的信仰可以互相補充,當科學結果和某些宗教的主張相衝突時,應該接受科學結果,放棄那些主張。[55]
科學與宗教趨近經驗的方式不同,它們的不同之處就造成了很多爭論。[54]科學與數學——一種非常抽象的經驗——緊密地綁在一起。而宗教與生活中的日常經驗更為密切相關。[54]關於對經驗的解釋,科學是描述性的,宗教是規範性的。[54] 如果科學和數學像宗教那樣規範世界,就是不當作為,將會像公元前6世紀畢達哥拉斯的門徒那樣將一些屬性強加於自然界。[54]與此相反,規範性的倫理科學的支持者對科學不能引領"應然"的論點持有異議。反之亦然,如果宗教嘗試描述性的方式,亦會強加不當屬性給自然界。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現已過時的關於托勒密的地心說的信條。它一直被尊奉到伽利略及其支持者引發了科學和宗教思想的變化才被放棄。[54] 科學實證結果最終推動天主教會修改了一些宗教信仰,化解了科學和宗教信仰衝突,兩者在有衝突問題上變成了相容狀態。
儘管科學與宗教間存在差異,科學革命之前的大多數科技創新的是由信仰宗教的學者完成的。科學方法的許多特點是由古希臘、埃及、印度和蘇美爾文明開創的。科學研究的方法在中世紀時期以及文藝復興到啟蒙時期,在天主教主導的歐洲得到發展。伊斯蘭教也對數學、天文學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
歷史上許多最著名的科學家自認是基督徒,其中包括帕斯卡、哥白尼、伽利略、克卜勒、波義耳和現代遺傳學的創始人孟德爾。大爆炸理論最初是由身兼天主教神父,數學家,天體物理學家,並於魯汶天主教大學擔任物理學教授的喬治·勒梅特在《原始原子的假設》首先提出的。
儘管這些基督徒科學家的科學發現和宗教主張相矛盾,如哥白尼和伽利略等,當發現宗教信仰的主張與科學結論衝突時,承受宗教組織巨大壓力,敢於捍衛自己的科學結論,最終令宗教組織改變了這種與科學結論有衝突的宗教信仰的主張。然而,這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和經過很多爭論之後才發生的。[54][9]
科學和宗教的方法有很多共同點。 托馬斯·庫恩認為,科學是由範式構成的,而範式根植於文化傳統,這和世俗視角的宗教觀很相似。 [61] 麥可·波蘭伊宣稱對於普遍性的承諾有助於防範主觀性,而不是科學領域裡很多關於個人超脫的概念。波蘭伊進一步宣稱到,所有的知識都是個人的,從事科學研究的科學家的角色雖然不一定是主觀的,卻一定是很個人的。他補充說,科學家遵循的常常只是「理智之美、對稱和『經驗性的共識』。」 他認為從事科學需要道德約束。[61] 由於科學本身不提供道德標準, 道德約束可能來自宗教道德觀, 或者世俗道德哲學理論。世俗道德哲學理論在不訴諸更高權威或神聖意志的情況下解釋和證明道德。[62][63]
宗教信條與經驗科學之間具有某種程度的一致性。上帝創世、造人的信條,可以引向一個觀點——上帝安排人以認識世界。這一觀點隱含在關於上帝形象的教義中。 托馬斯·阿奎那說:「由於人具有理智,人被認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理智這一天賦使人可以模仿上帝,因此也是最像上帝形象的地方。」[64]
愛因斯坦解釋了科學和宗教領域涉及的範圍,指出宗教組織按其宗教經典評判和審判本該是科學領域研討的經驗主張時,宗教與科學之間就會發生衝突。[59] 宗教權威經常反對挑戰其教義或權威的科學發現, 比如,宗教支持的地心說的說法與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說相衝突、伽利略、達爾文等人的案例。[65] 這是因為宗教通常基於信仰、傳統和啟示,而科學則基於經驗證據、推理和觀察。宗教信仰是否提出經驗主張並不總是很清楚,因為宗教文本和傳統通常包含經驗和非經驗元素。
羅素明確主張科學、理性地審視關於物質/自然世界的宗教主張,而不是在證據與它們相矛盾時僅僅基於信仰或傳統接受它們。 [9]
從科學和理性的角度同時也是宗教哲學的角度,任何宗教信仰都需要接受檢驗,甚至你的神聖信仰也需要接受檢驗。即使有些信仰的主張不能由自然科學實證和通過,及哲學的合理邏輯思辨的來證明,也需要接受檢驗以及邏輯思辨來判定是否如此。這樣的觀點認為, 科學和宗教信仰都可能涉及證據不足的信念或猜測,但受到挑戰時, 處理方法有不同[1][2][3] 科學中的猜測或信念受到挑戰時,科學家依靠證據和科學方法來評估並可能修訂他們的想法。猜測或假設可以通過實驗、觀察和數據分析來測試。如果證據不支持猜測或假設,科學家將修訂或拒絕它。在科學中,經常會根據新證據或發現挑戰和修訂觀點。 而在宗教中觀點或信念受到時挑戰時,它經常拒絕與科學領域相同水平的審查。而只是通過信仰、個人經驗或解釋宗教文本來辯護。即使面臨相反的經驗證據,也可能拒絕改變觀點對於某些人來說,質疑或挑戰宗教信仰可能被視為不尊重甚至褻瀆神明。然而,對於其他人來說,對宗教信仰的挑戰可能是成長和加深對信仰的理解的機會。[66][67]
宗教主張與科學結論矛盾的例子還包括,牛津大學數學教授和科學哲學家約翰·倫諾克斯 (John Lennox) 仍然堅信耶穌復活和奇蹟,因為他相信上帝有能力打破公認的自然法則[68]。
理察·道金斯在《上帝錯覺》第二章第六節 <偉大的禱告實驗>(THE GREAT PRAYER EXPERIMENT)中還介紹了令人感興確的一個實驗。用實驗方法檢驗為病人做禱告是否改善他們的健康狀況。雙盲的方式進行,病人以嚴格隨機的方式安排。2006年4月的《美國心臟雜誌》(《在心臟導管搭橋病人中為病人祈禱的治療效果研究》)所報道的研究結果清晰明了:接受禱告的病人與沒有接受禱告的病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差異。該實驗由某宗教組織贊助,因為該組織對禱告的效力深信不疑,儘管實驗結果否認了禱告作用。 理察·道金斯在《上帝錯覺》中指出,上帝的概念應該被視為關於宇宙的科學假設,並且與任何其他科學假設一樣受到相同水平的審查和分析。他認為上帝的存在是一個經驗問題,可以使用證據和推理進行調查和評估。
雖然許多宗教信仰確實是隱喻性的或象徵性的,但也有一些宗教信仰被部分信徒們從字面上理解。例如,一些基督徒認為地球是在字面意義上的六日內創造的,而一些穆斯林則認為古蘭經包含了在其啟示時人類不為人知的科學事實。此外,即使一種宗教信仰是隱喻性的或象徵性的,如果它對世界提出經驗性主主張,它仍然可以接受實證檢驗。[5]例如,地球是宇宙中心的說法可以解釋為人類在宇宙中特殊地位的隱喻,但它也提出了一個可以通過科學觀察來檢驗的經驗論斷。[65][69]
儘管許多神學家說不再接受從字面上的聖經,仍然有很多人仍然接受從字面上的聖經經文,包括諾亞的故事。根據蓋洛普的說法,大約50%的美國選民仍然從字面上接受聖經經文。[5] 如果你把這本經文按字面解釋到極致,有些人可以為1994年的謀殺辯護,即牧師保羅·詹寧斯·希爾開槍打死約翰布里頓醫生和其保鏢。希爾到死時聲稱他的行為得到了聖經的支持。(also see Anti-abortion violence)[7][6]
衝突論認為科學思想與宗教思想之間存在邏輯上的衝突,其中最重要的衝突是現代科學思想的哲學範疇與宗教思想的哲學範疇之間的衝突。那些不承認這種衝突的人可能沒有考慮到科學和宗教的哲學範疇方面。[53] 愛因斯坦在他的《宗教與科學》中認為,當今宗教和科學領域之間衝突的主要根源在於人格神的概念。[59]
他們中的典型代表有教父德爾圖良,有哲學家、邏輯學家、數學家、歷史學家伯特蘭·羅素。兩人構成了兩個極端。德爾圖良代表信仰至上的信徒的立場,羅素代表理性至上的一派科學家的態度。 德爾圖良曾斷言「雅典與耶路撒冷,學園與教會有何相干?」[來源請求]
羅素則撰寫《科學與宗教》[9]、《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等著述解釋基督教信仰的虛假性。《科學與宗教》探討了宗教信仰與科學理解之間的衝突, 批評傳統宗教信仰是基於信仰和教條,而不是經驗證據,而後者是科學探究的基礎。他主張在塑造我們對宇宙的理解時,理性和思考的重要性,暗示科學方法提供了一種更可靠的探索和解釋自然世界的方式。該書探討了衝突的各個方面,包括宇宙的起源、道德的本質以及宗教在社會中的作用。
約翰·威廉·德雷珀等學者也支持衝突學說,認為宗教與科學在方法上、事實上和政治上有衝突。 當代科學家,如新無神論活動家理察·道金斯、物理學家、諾貝爾獎得主史蒂文·溫伯格以及一些原教旨主義的宗教人士支持宗教與科學衝突的觀點。衝突學說在哲學家、科學家、及大眾中很受認可。 [1][5][6][7]
也有當代科學史學家不支持衝突學說。[70][71][72][73] 儘管如此,他們也同意科學與宗教主張之間在經驗問題上存在衝突。 比如,科學史學家加里·B·費恩格倫(Gary B. Ferngren)同意天主教主張和伽利略主張之間在經驗問題上存在衝突,只是不認為這些衝突代表了科學與宗教之間普遍或不可避免的衝突。[70]
愛因斯坦認為宗教只應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當宗教團體堅持聖經中記錄的所有陳述的絕對真實性時,就會發生衝突。[59]
愛因斯坦在其《宗教與科學:不可調和?》文中認為,[74] 科學和宗教應該尊重彼此的領域和探究方法,而不是互相干擾或矛盾。 科學應該處理經驗事實和自然規律,而宗教應該處理道德價值觀和生命的意義:
當宗教主張和科學界主張之間在經驗問題上存在衝突時,按科學領域的共識來改變宗教主張, 是解決衝突的關鍵。科學界的成果最終推動天主教會修改了的一些基於宗教信仰的經驗問題上主張,教皇現在希望大眾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說、進化論和大爆炸理論。[10]
常常受到批評的一個例子是教宗本篤十六世首次訪問非洲大陸時曾表示稱安全套可能使非洲愛滋病危機惡化。本篤十六世關於「安全套會惡化愛滋病危機」的觀點被科學界認為是不科學的。本篤十六世這樣說的原因是天主教的教義認為嫖娼、同性性行為是不道德的[來源請求],但一些公共衛生工作者對本篤十六世的觀點表示了不滿。一些學者表示,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愛滋病流行情況不容樂觀,當時估計已有2,200萬人受感染,而本篤十六世的言論可能會導致愛滋病進一步流行。[75] 本篤十六世後來改變了觀點,修正了他的論述 [76]。
從科學和理性的觀點,特別是當宗教信仰確實提出經驗主張時,這些主張需要接受科學檢驗以確定其有效性。[77] 上面提到的,本篤十六世的「安全套會惡化愛滋病危機」是可以驗證的經驗主張,需要接受科學檢驗以確定其有效性。 當本篤十六世修改了其基於宗教信仰的主張, 科學界關於安全套使用的建議最終被接受,衝突得以化解。
宗教與科學互補論者嘗試調和信仰與理性,試圖論證信仰與理性是趨向相同真理的不同路徑,殊途而同歸。伊斯蘭教權威教義學家、哲學家、法學家、教育家,正統蘇菲主義的集大成者,安薩里(1058~1111)就是信仰與理性互補論者之一。[78]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認為,當科學結果和某些宗教的主張相衝突時,應該接受科學結果,放棄那些主張。[55]
巴哈伊信仰的基本教義之一就是科學與宗教的和諧。巴哈伊文本堅信,真正的宗教和科學是不相衝突的。阿博都巴哈(巴哈伊信仰創立者的繼承人和兒子)說過,脫離了科學的宗教是迷信,脫離了宗教的科學是物質主義。他還告誡說,真正的宗教應和科學結論是一致的。[79][80][81]
越來越多的討論認為佛教與科學是相容的[82]。一些佛教的哲學和心理學教義與啟蒙運動以來現代西方的科學和哲學思想有相似之處。例如佛教鼓勵無偏見地探索自然世界。基於隨機和經驗的哲學原則在佛家和科學中是共通的。但是,佛教並不關注物質主義[83][84]。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曾花很多時間與科學家共處。在他的書《相對美麗的世界》中說:「我遨遊於科學世界中的自信來源於我基本的信念,即在科學和佛學中一樣,對現實本質的了解,是通過批判性探索的方式獲得的。」「如果科學分析給出了肯定的結果,顯示了某些佛教的主張是錯誤的,」他說,「我們應該接受科學結果,放棄那些主張。」[55]
在宗教與科學、信仰與理性的辯論中,爭論的焦點是宗教或信仰能否為人們提供可靠的知識。是否對上帝的信仰可能是「適當基本的」,不需要從其他真理中推斷出來就可以得到合理的保證。(見:認識論 和宗教認識論)
宗教理解的對象是不可見的精神實在,而科學的研究對象是可觀察的物質實在。宗教描述其對象的語言是詩化的、模糊的;科學描述其對象的語言是力求簡明、準確的。宗教信仰通常基於信仰、傳統和啟示,而科學則基於經驗證據、推理和觀察。哲學界和科學界的主流認為宗教與科學相衝突,但仍受到宗教界的質疑。[1]
當宗教信仰的主張與科學的主張相矛盾時,從理性的角度人們無法迴避在科學與宗教之間進行選擇。有觀點認為神靈、天國、死後生命等觀念不具有可驗證性,不能夠證實也不能夠證偽。 但從科學和理性的角度同時也是宗教哲學的角度,任何宗教信仰都需要接受檢驗,甚至你的神聖信仰也需要接受檢驗。即使有些信仰的主張不能由自然科學實證和通過,及哲學的合理邏輯思辨的來證明,也需要接受檢驗以及邏輯思辨來判定是否如此。[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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