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頌苑

香港天水圍的一個居屋屋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天頌苑

天頌苑(英語:Tin Chung Court)為香港房屋委員會建成的居者有其屋屋苑,位於香港新界元朗區天水圍新市鎮第31區,由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第1期與房屋署總建築師江焯勳合作;短樁案揭發後改由房屋署總建築師(1))、以及關善明建築師事務所設計,於1993年6月立項,1994年納入「加快發展項目」,1996年動工,1999-2001年落成,屬第20期甲及第21期甲出售居屋,及可租可買計劃(第1期)的居屋屋苑之一,共有15幢樓宇,6,080個單位,乃全港第二大居屋屋苑,僅次於天盛苑,首次推出時售價為417,600 - 1,108,100港元。

快速預覽 天頌苑 Tin Chung Court, 概要 ...
天頌苑
Tin Chung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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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西側航拍
概要
類型居者有其屋計劃
地點香港元朗區
地址天水圍天榮路3號[1]
座標22°27′39″N 113°59′57″E
承建商 香港房屋委員會
入伙年份1999年
2001年
2008年
技術細節
座數15
其他資訊
單位數6,080
單位面積39至60 m2
420至650 sq ft 呎(ft²)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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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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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西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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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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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休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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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苑廣場及服務設施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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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蓋行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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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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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T Town天台的排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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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T Town天台的籃球場

屋苑資料

天頌苑內設有多項設施,包括多層停車場、T Town、露天劇場、籃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及兒童遊樂場。屋苑內的服務設施大樓樓高4層,設有一間幼稚園、托兒所及屋苑管理處。天頌苑內設有有蓋行人通道連接各座樓宇,住宅大堂則採用雙大堂式設計,貫通2座住宅大廈。

樓宇

更多資訊 樓宇名稱(座號)[2][3], 樓宇類型[4] ...
樓宇名稱(座號)[2][3] 樓宇類型[4] 落成年份[5] 層數[4] 每層伙數 [2] 每座單位數目(伙)[2] 建築師 承建商 採用升降機的產品 期數
頌亭閣(A座/第10座)[註 1] 康和一型第二款 1999年 40 8 320 關善明建築師事務所 瑞安建業[6] 英國奇異-捷運
(載重量為900公斤,載客量為12人)
2
頌臺閣(B座/第9座)[註 1]
頌流閣(C座/第8座)[註 1]
頌水閣(D座/第7座)[註 1]
頌碧閣(E座/第11座)
頌海閣(F座/第6座) 康和一型第一款 2001年 房屋署總建築師(1)、
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
耀榮建築[註 2] 1
頌映閣(G座/第5座)
頌月閣(H座/第4座)[註 3]
頌恩閣(J座/第3座)[註 3]
頌波閣(K座/第2座)[註 4] 2008年
頌浩閣(L座/第1座)[註 4] 東芝公司
(在短樁復修工程後改用)
(載重量為900公斤,載客量為12人)
頌澤閣(M座/第15座)[註 5][註 6] 和諧一型第七款
(第三代半)
1999年 16 640 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 迅達
(載重量為1000公斤,載客量為13人)
3
頌琴閣(N座/第14座)[註 5][註 6]
頌棋閣(O座/第13座)[註 5][註 7][7]
頌畫閣(P座/第12座)[註 5][註 7][7]
關閉

斜體 為牽涉短樁醜聞的樓宇,當中K及L座經復修後已於2013至2014年間出售,是香港最後兩幢出售入伙的康和式居屋。

屋苑相片集

設施

商場

學校

幼稚園

小學

中學

知名居民

鄰近

公共屋邨

居屋屋苑

私人屋苑

公園

交通

更多資訊 交通路線列表 ...
交通路線列表
港鐵
巴士
關閉

區議會議席分布

更多資訊 年度/範圍, 2000-2003 ...
年度/範圍 2000-2003 2004-2007 2008-2011 2012-2015 2016-2019 2020-2023
頌波閣及頌浩閣 尚未正式落成
頌華選區
頌華選區
頌海閣、頌映閣、頌月閣、頌恩閣、頌澤閣及頌琴閣
嘉湖南選區
頌華選區
頌亭閣、頌臺閣、頌流閣、頌水閣、頌碧閣、頌棋閣及頌畫閣
頌栢選區
關閉

事件及爭議

短樁案

天頌苑的地基工程,最初是由投標價較低的建新工程有限公司所承辦。在1996年9月12日動工,1997年7月6日完成。1999年6月,英國奇異-捷運工程團隊進場,在準備安裝升降機時發現機槽並不筆直,當中頌波閣安裝升降機後運行不暢順,而頌浩閣更無法安裝。而項目的顧問建築師於升降機工程開始後2個月,即1999年8月發現地面有不平均沉降,令大廈傾斜。逾300名準業主擔心單位不安全,不少人拒絕收樓,接近9成買家取消契約。9月24日,房委會決定花1.89億元,聘請工程師把H、K和L座進行加固工程,L座另外作修復工程[9]。後來解除了原工程監督的合約,由房署職員接手[10]。地基承辦商亦在同年11月於房委會認可名冊上除名。[11]同時,房委會向撻訂準業主發出保證書,可於購買居屋21期甲、乙、22期甲及寶盈花園時,獲得與重建戶同等優先揀樓待遇。

及後,廉政公署在2001年2月先後控告7人,包括房屋署委任建築工程顧問公司的五名駐地盤員工,即一名結構工程師、一名駐地盤工程師、一名助理工程監督及兩名工程管工。調查發現承建商員工以欺騙手法,涉嫌篡改屋苑其中兩幢住宅樓宇的樁柱設計,誤導建築工程顧問公司。[12]2003年經審訊後,只有兩名品質控制工程師及助理工程監督被判串謀訛騙罪成判監7年。兩人上訴得直,案件原發還高院重審,惟2人最後選擇認罪,於高院同被判囚4年8個月,短樁事件成為回歸10年公屋工程最大醜聞,但部份工程監督卻仍在房署工作,纏繞多年的短樁案司法程序亦告一段落。

天水圍天頌苑L及K座短樁案,房屋署要用1億5千萬港元進行加固工程,及1億元進行修復工程,才可以達致可供出售的標準。預計2009年兩幢問題樓宇可以完成修葺並重售。[13]房屋署於2007年銷售曾出現結構問題的剩餘居屋單位時提供額外20年結構安全保證,作為吸引市民購買曾出現結構問題的樓宇,但最後因市民反對而臨時抽起,更一度擬改作政府宿舍。最後,短樁樓宇保留作居屋,於2013至2014年期間出售,同樣提供20年結構安全保證直至2033年為止。

管理費爭議

短樁案及上蓋工程「爛尾」令天頌苑一期K及L座無法出售,而F、G、H及J座亦延遲一年才入伙,致使天頌苑公共位置的管理費一直只由已經出售的單位的業主承擔,但相關的業主認為有關的管理費需由房署共同承擔,因此指責房署拖欠管理費連同利息7千多萬港元,並入稟追討。在最後一期出售剩餘居屋貨尾單位計劃前,房署表示願意提出1千多萬和解,但天頌苑的業主拒絕,致使天頌苑頌波閣及頌浩閣,以及其他四座回購單位要到2013年才透過出售剩餘居屋單位第7期發售,成為復建新居屋正式展開前最後一批出售的居屋,亦是首個按同年生效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定發售的居屋項目。而由於此官司的影響,購入上述單位的業主需要繳付上述房署拖欠費用,而屋苑亦因而一直無法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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