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之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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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屠是指清朝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在中國山西大同地區的一次大規模屠城事件[參1]。清代編纂的《雲中郡志》、《大同府志》和《大同縣誌》對這場屠殺諱莫如深,但是從清初文人的作品及清初史料中仍能看出端倪[參2]。
由於清廷推行民族歧視和壓迫政策[註1],當時漢人社會普遍具有反滿情緒。晉、陝地區的反清復明運動最大的特色是當地百姓的廣泛參與,上自文武高官、下至普通軍民幾乎都自願地奮起反抗清廷,這正是清廷難於對付和下令屠城的主要原因。清軍在鎮壓大同反清復明運動中不分青紅皂白,濫殺無辜,表現的野蠻殘酷令後人髮指。清代官修史書雖然盡力遮蓋真相,從一些檔案和地方志里仍然可以窺見血跡斑斑的歷史場面。大同城破以後,清軍根據多爾袞的命令實行屠城,執行得相當徹底[參3]。大同和大同左衛兩座城裡的監獄關有重犯五名,由於「城破盡屠,無憑究擬」,人都殺光了,無法找到原告和證人,新任地方官只好提請銷結案件[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