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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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圖地租理論(英語:Law of Rent)是由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在其著作《政治經濟學和稅收原理》中提出。李嘉圖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原有和不可摧毀的生產力而付給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產品」[1]。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4月29日) |
李嘉圖地租理論(英語:Law of Rent)是由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在其著作《政治經濟學和稅收原理》中提出。李嘉圖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原有和不可摧毀的生產力而付給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產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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