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與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整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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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花師併校案,係指臺灣教育部推動國立東華大學與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兩校合併之議題。
最早於1997年被提出,由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陳永興積極促成兩校整合,當年東華決議先與花蓮師院接觸,俟時機成熟再討論。[1]2003年再度被提出,受東華學生強烈反對而作罷。2008年,雙方校務會議通過合校案,推動併校的動機,主要為全球大學整合趨勢、師範學校面臨轉型、國家高等教育預算縮減,透過兩校學術領域整合,擴大東臺灣國立高等學府規模,成為國家重點大學為目標。2008年8月1日正式合校,新校名仍沿用「東華」,花教大校地改為美崙校區(創新研究園區),兩校整合為單一主校區(壽豐校區),並獲得中華民國教育部25億元資助,推動全新「東華」之學術發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