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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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機構,負責承擔跨部門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根據《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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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機構,負責承擔跨部門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根據《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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