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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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英語:Washington, D.C.),正式名稱為哥倫比亞特區[3][註 1](District of Columbia),簡稱華盛頓特區、華盛頓(Washington)或特區(the District),有時被一些中文媒體稱作華府,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首都,為大多數美國聯邦政府機關、各國駐美使館(英語: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及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國家組織等國際組織總部所在地,擁有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Washington, D.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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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 聯邦地區 | |||
哥倫比亞特區 District of Columb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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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華盛頓、D.C.、特區、華府、美京 | |||
格言:Justitia Omnibus(全部人的公義) |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在美國本土及與馬里蘭州和維吉尼亞州的相對位置 | |||
坐標:38°53′42.4″N 77°02′12″W | |||
國家 | 美國 | ||
批准設立(英語:Residence Act) | 1790年7月16日 | ||
組織(英語:District of Columbia Organic Act of 1801) | 1801年 | ||
合併(英語:District of Columbia Organic Act of 1871) | 1871年 | ||
有限自治權(英語:District of Columbia Home Rule Act) | 1973年 | ||
語源 | 喬治·華盛頓 克里斯多福·哥倫布 | ||
政府 | |||
• 市長 | 梅利爾·巴烏斯爾( 民主黨) | ||
• 特區議會 | 菲爾·門德爾森(英語:Phil Mendelson)( 民主黨),主席 | ||
面積 | |||
• 首都 聯邦地區 | 177.0 平方公里 (68.3 平方英里) | ||
• 陸地 | 159.0 平方公里(61.4 平方英里) | ||
• 水域 | 18.0 平方公里(6.9 平方英里) | ||
海拔 | 0–125 公尺(0–409 英尺) | ||
人口(2020年)[1] | |||
• 首都 聯邦地區 | 689,545(全美第23大) | ||
• 密度 | 4,361.45人/平方公里(11,294.76人/平方英里) | ||
• 都會區 | 6,385,162(全美第6大) | ||
時區 | EST(UTC−5) | ||
• 夏時制 | EDT(UTC−4) | ||
郵政編碼 | 20001-20098, 20201-20599 | ||
電話區號 | 202、717 | ||
網站 | dc |
「華盛頓」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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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2] 華盛頓市、哥倫比亞特區 |
臺灣 | 華盛頓、華盛頓特區、 哥倫比亞特區、華府 |
美國 | 華盛頓、華府、特區、 美京、哥倫比亞特區 |
1776年美國獨立時的首都是費城,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新立而屢有變遷,到1785年改定紐約為首都。1790年7月1日,美國國會通過《首都選址法(英語:Residence Act)》,決定將首都從紐約遷至波多馬克河和安那考斯迪亞河匯合處附近;但完成正式遷都前先由費城為行都。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部門從費城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華盛頓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至今[4]。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實際上是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聯邦地區,因此不屬於美國的任何州份。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位於美國東岸的中大西洋地區,屬馬里蘭州和維吉尼亞州的交界處,兩州界河波多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區西面的天然界限。成立之初,哥倫比亞特區是一個邊長10英里(16公里)的正方形區域,不僅包括特區現在的全部範圍,還包括波多馬克河西岸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郡,即今日的阿靈頓郡以及亞歷山德里亞市。特區成立後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為國會過度重視東岸以及蓄奴等問題,發起回歸維吉尼亞的運動,經他們多次請願,美國國會於1846年7月9日通過法案,並經維吉尼亞人民大會批准,將波多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還南方的維吉尼亞州。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華盛頓市及華盛頓郡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華盛頓市乃為彰顯喬治·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併為華盛頓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之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