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馬丁尼是由伏特加、濃縮咖啡、利口酒和糖漿製成冷咖啡味雞尾酒。它不是真正的馬丁尼酒,因為它既不含琴酒也不含威末酒,但是它是將其納入馬丁尼雞尾酒類的許多飲料之一。 原始的配方包括伏特加,兩種咖啡利口酒(卡魯哇咖啡利口酒和添萬利咖啡利口酒),糖漿以及新鮮的濃縮咖啡。[1]
起源
關於咖啡馬丁尼的起源有幾種說法,一種比較普遍的說法[2][3] 稱它是由迪克·布拉德塞爾於1980年代後期在倫敦的弗雷德斯俱樂部(Freds Club)時為一位年輕女士創造的,該女士要求是:「先把我弄醒,再讓我醉倒(Wake me up, and then fuck me up)。」 在之後廣為流傳的影片中布拉德塞爾證實了這一點。[4] 布拉德塞爾還提到了他發明這種飲料時的狀況,「 在Soho的Brasseries裏的咖啡機就在調酒站的旁邊。因為到處都有咖啡渣,所以這並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正因如此咖啡在我的腦海中浮現了很多次。並且當時是飲用伏特加的浪潮,所以產生了將兩者混合的想法。」 咖啡馬丁尼的配方因來源而異,但是通常來說它們都包括卡魯哇咖啡利口酒或添萬利咖啡利口酒。[1]
國際調酒師協會規定了意式濃縮咖啡製作時要使用「芮斯崔朵」而非按標準方法製作,即短濃縮咖啡。「短」濃縮咖啡是指萃取濃縮咖啡的時間,從而影響從咖啡豆表達出來的風味平衡。萃取時間越長,苦味越多,酸味也越少,並且濃縮咖啡的量增加。提取時間越短,苦味越少,酸味也就越多,並且濃縮咖啡的量減小。[5]
備受推崇的「迪福德指南」建議使用1.5英制液態盎司(43毫公升)的伏特加,3⁄4英制液態盎司(21毫公升)的熱濃縮咖啡,3⁄4英制液態盎司(21毫公升)的卡魯哇咖啡利口酒和1⁄3英制液態盎司(9.5毫公升)的糖漿[6] 將所有原料倒入裝有冰的調酒壺中,劇烈搖晃之後過濾倒入馬丁尼酒杯。之後使用咖啡豆裝飾(有時也會使用橘子皮捲),即可飲用。[7][8]
另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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