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助動詞是動詞的附類。漢語中助動詞又稱能願動詞,是一種輔助性動詞,表示可能、應該、必須、願望等意思,如表示可能性的「能、能夠、會、可以、可能」等,表示必要性的「該、應該、應當、得(děi)、要」等,表示意願性的「肯、敢、願、願意、要」等[1][2]。
在印歐語系語言中,助動詞是常和動詞合用以幫助動詞表示某種語法作用或情態作用的一種虛化了的動詞。如英語「I shall go」中的情態助動詞shall,俄語「Он будет читать」(他將讀)中表示第三人稱將來時的「будет」[3][4]。
漢語助動詞作為輔助性動詞需用在動詞前。在一些語境(尤其是口語中)下可單用,但實際上是簡省了其後的動詞,如「——誰能回答?——我能[回答]!」[2]。
英語動詞可分為主動詞(Main Verb)與助動詞(Auxiliary)兩大類。助動詞用來配合主動詞構成複雜動詞詞組(Complex Verb Phrase)(沒有助動詞時,僅有一個主動詞則構成簡單動詞詞組),如「He needn't have been waiting in the rain.」。助動詞的語法功能是協助主動詞表達不同的語法意義(如表示某一動作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或情態意義(如「應該」等)[4]。
助動詞又細分為三類:基本助動詞(Primary Auxiliary)、情態助動詞(Modal Auxiliary)和半助動詞(Semi-auxiliary)[4]。
基本助動詞只有3個:be,do,have[4]。
情態助動詞有14個(含過去時形式,過去時形式不一定表示過去時間):can/could,may/might,will/would,shall/should,must,ought to,dare/dared,need,used to[4]。
19世紀末20世紀初時,語法學家H. Poutsma將這14個詞稱作情態動詞(Modal Verb)。20世紀早期,中國學界將這些詞視作助動詞,但50年代後,在蘇聯學者影響等原因下,中國大陸一些學者也開始使用「情態動詞」這一術語,直至今日中小學教材仍基本稱「情態動詞」,不過學界已多重新視作「情態助動詞」[4]。
情態助動詞表示情態意義,不能重疊使用,隨後的主動詞一定是不帶to的不定式(原形)[4]。
半助動詞是語法作用上介於主動詞與助動詞之間的,且能表示情態意義的語法結構,故又叫半情態助動詞(Semi-modal)。根據能否與「it ... that-clause」結構轉換,可分為兩小類(第一小類不能轉換,第二小類能)[4]。舉例如下[4]:
|
|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