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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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典力學裏,動量(momentum,p)被量化為物體的質量和速度的乘積()。例如,一輛快速移動的重型卡車擁有很大的動量。若要使這重型卡車從零速度加速到移動速度,則需要使到很大的作用力;若要使重型卡車從移動速度減速到零,則也需要使到很大的作用力;若卡車輕一點或移動速度慢一點,則它的動量也會小一點。
動量在國際單位制中的單位為kg·m/s。有關動量的更精確的量度的內容,請參見本頁的動量的現代定義部分。
一般而言,一個物體的動量指的是這個物體在它運動方向上保持運動的趨勢。動量實際上是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的一個推論。動量是個向量,其方向與速度方向相同。動量同時也是一個守恆量,這表示為在一個封閉系統內動量的總和不可改變。在古典力學中,動量守恆暗含在牛頓定律中,但在狹義相對論中依然成立,(廣義)動量在電動力學、量子力學、量子場論、廣義相對論中也成立。
勒內·笛卡兒認為宇宙中總的「運動的量」是保持守恆的,這裡所說的「運動的量」被理解為「物體大小和速度的乘積」——但這不宜被解讀為現代動量定律的表達方式,因為笛卡爾並沒有把「質量」這個概念與物體「重量」和「大小」之間的關係區分開來,更重要的是他認為速率(純量)而不是速度(向量)是守恆的。因此對於笛卡兒來說:一個移動的物體從另一個表面彈回來的時候,該物體的方向發生了改變但速率沒有發生改變,運動的量應該沒有發生改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