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書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判書(韓語:판서/判書)是高麗和朝鮮王朝的官職。 高麗的判書始於忠烈王時期,當時官制改制,尚書省下六部改為四司,合吏部、禮部為典理司,兵部改為軍圖司,戶部改為版圖司,刑部改為典法司,廢除工部,各司長官為判書。 朝鮮王朝恢復六部制度,但改稱六曹,各曹長官為判書。 這是一篇與朝鮮半島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判書(韓語:판서/判書)是高麗和朝鮮王朝的官職。 高麗的判書始於忠烈王時期,當時官制改制,尚書省下六部改為四司,合吏部、禮部為典理司,兵部改為軍圖司,戶部改為版圖司,刑部改為典法司,廢除工部,各司長官為判書。 朝鮮王朝恢復六部制度,但改稱六曹,各曹長官為判書。 這是一篇與朝鮮半島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