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健保或全民健保,是中華民國一種強制性之社會保險[1]制度。 全民健康保險標誌 開辦初期的健保紙卡 現行健保智慧卡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1],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2],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3]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4]而制定。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健保或全民健保,是中華民國一種強制性之社會保險[1]制度。 全民健康保險標誌 開辦初期的健保紙卡 現行健保智慧卡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1],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2],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3]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4]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