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頡篇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蒼頡篇》,又名《倉頡篇》,是秦朝丞相李斯所作,共有七章,是秦始皇用以統一文字的課本。漢朝初年曾經合《蒼頡》、趙高所作《爰歷》、胡毋敬所作《博學》三篇五十五章[1],仍稱《蒼頡篇》。經過整理以後的《蒼頡篇》,共3300字[2]:198。
《蒼頡篇》,又名《倉頡篇》,是秦朝丞相李斯所作,共有七章,是秦始皇用以統一文字的課本。漢朝初年曾經合《蒼頡》、趙高所作《爰歷》、胡毋敬所作《博學》三篇五十五章[1],仍稱《蒼頡篇》。經過整理以後的《蒼頡篇》,共3300字[2]:198。